(8月)
与兰德和格迪斯·布朗在鲁特迪亚酒馆共进午餐。他们似乎相处得很轻松,还有共同笑话——跟休和条狗有关——两人回忆时笑得眼泪都出来。问他们是什笑话,他们说太复杂,没法解释。
稍后,兰德把本开画廊事告诉布朗,接着又建议,本可以成为他理想经纪人——至少在巴黎是如此。
“这不是很好吗,洛根?”
“什?呃……是,很好。”
仿佛听见未来婚礼钟声。
8月9日,星期六
去雷阿勒。问安娜公寓楼门卫,她是不是还住在这里,他告诉,她和她“叔叔”都已经搬走,不知道搬去哪儿。坐在上次看到上校小餐厅里,既失落,又困惑——反思过后,还有点生自己气。难道还指望安娜会把她新地址告诉她常客吗?能从那样生活中逃离是多幸运。安娜会很好,她有自己生活要过。该关注是兰德。
8月12日,星期二
格外难受。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天晚上吃东西(奶油炖小牛肉)?不管是什,今天早上去厕所时,感觉拉出来简直是硫酸。整天屁股缝都火辣辣,瘙痒难耐,去找兰德吃晚餐时也没有好转。兰德这个月都住在埃米尔·伯兰格家,他是商人兼艺术品收藏家(是弗农·福瑟吉尔大客户)。兰德宣称定要让自己法语大大进步。伯兰格家住在福煦路上大公寓里,家里挂满平庸无奇风景画,弗农画在其中至少算是鹤立鸡群。兰德头发跟们上次见面时不样:她把它染成墨黑色,奇怪是,这倒让她看起来像个十六岁迷人少女。伯兰格家都颇有魅力,他们对礼仪过分讲究就像种令人压抑社交盔甲,让你觉得自己无法动弹,哪怕是挠下痒或打个喷嚏,都会成为最失礼事。这样来,对自己火烧火燎屁股更敏感。晚宴上还有个人,叫西普里安·迪欧多内[22],自称作家。“时代早就过去,”他用极流利英语说,“要是现在是,呃,九〇年,那你可能还会有点好奇,想认识呢。”他身材圆胖,和蔼可亲,长着张几乎完美圆脸。纤细金发掉得很厉害。他给他名片。
“们去找他。就现在,今天下午。”
兰德对格迪斯·布朗是如此热情,而格迪斯·布朗只是坐在那儿泰然自若地嚼着牛排。告诉她,本已经去南方,到地中海去。其实,他要几天后
(8月)
带兰德去画廊和本见面。切似乎都很顺利。本对她说:“们得交流信息,这样才能掌握洛根最新情况。”兰德四下闲逛,欣赏画作。她说:“格迪斯定会喜欢这里。定得把他带来。”
“格迪斯?”
“格迪斯·布朗呀,傻瓜。他也在巴黎。”
真是个坏消息。本要到邦多尔去两周,叫跟他同去。很想去。可不能把兰德留在巴黎,让她和格迪斯·布朗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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