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有律师话,这点就可以改变。这会花纳税人钱,因为们不仅得付律师薪水;由于业务量增加,们还需雇用更多特聘法官、法官与法庭书记。房屋法庭得有充足预算,才能名副其实地发挥法院功能。现在房屋法庭则比较像驱逐令生产线:每天只是不停地盖章、盖章、盖章。
把钱用来拯救们城市和孩子,绝对是非常有价值投资。只要提供几个小时法律援助,在“上游”多费点工夫,就可以在“下游”省下许多社会成本。比方说在2005年到2008年间,纽约市南布朗克斯(SouthBronx)向超过1300个家庭提供法律援助,结果成功驳回86%驱逐申请。此项法律援助计划大约花费纽约市府45万美元。至于后续省下经费,光算收容所开销,它就为市府省下70多万美元。37驱逐后遗症不可胜数——对公家预算也造成很大负担。38
在民事案件上获得公设辩护权利已经在世界各国普及,不只法国、瑞典,就连阿塞拜疆、印度、赞比亚和其他许多们看不起、觉得比美国落后国家,都已经在人权保护上做到这个程度。39在追求社会公义道路上,把公设辩护范围扩及至房屋法庭,绝对是美国社会迈出大步。但话又说回来,光靠律师,并不能根除美国租房驱逐弊病。因为问题根本在于房租飙涨不止,穷人能够承担房子濒临消失。
若认定“有地方住”是美国人应该享有基本人权,那们就要以不同眼光审视另项权利:把租房者当成牟利对象——越弱势人,就越是包租公(婆)“拔毛”目标。美国自立国以来,就不乏具远见者呼吁在公义与私利间找到平衡。这种平衡在保护国民不被追求私利动机伤害同时,“并不是要摧毁个人主义,”罗斯福总统(FranklinD.Roosevelt)说,“反而是在保护个体利益。”40限制与保障童工法律、最低工资规定、职场安全规范与种种们现在觉得理所当然保护伞,都是出于人比金钱更重要判断。
有人会输是因为有人在赢。“任何种状况会存在于世上,”马丁·路德·金(MartinLutherKingJr.)曾写道,“都只是因为这种状况背后有人得到好处,而贫民窟就是这种经济剥削结晶。”41
说到剥削,“剥削”是个从关于贫穷辩论中被抹去用语42,是直指贫穷不光是低收入所致证据。确,贫穷不仅源于人们收入低,更是商业市场巧取豪夺产物。透过调整基本工资和增加社会福利来提高穷人收入固然重要;问题是,这些多出来钱不见得都能留在穷人口袋里。要是房租也起涨,那薪资上涨就没有什意义。就像旧城区杂货店涨价,食物券购买力会变弱样——事实上,这正在许多地方上演。统计显示,日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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