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夜莺,想想爱情!”
爱情……爱情……他内心迅速浮现个人影像……笑得……有些欠揍……
玫瑰变成鲜艳红。
他眼睛蒙层雾,扑打下翅膀。
他躺在长长草丛里,心口扎着根刺,太疼。
这是死亡召唤。
月亮挂上天际,夜莺把胸膛顶在花刺上,歌唱声音像是银罐子里沸腾水。
他唱个不停,唱那些少男少女心中萌发爱情,带着他独有温柔从容。
而身体是痛,刺越顶越深,血快要流尽。
“再刺进去些。”树说。
到结果,他需要是从容,他也可能只能用从容这种没什用但是体面东西来面对死亡。
在他把自己调整得从容优雅前,他终于骂出他有生之年第句脏话:“去他妈王尔德。”
那个学生已经开始趴在草地上哭,他捂着脸说:“心爱姑娘要去参加舞会,可却没有朵红玫瑰送给她……如果送给她朵玫瑰,她就能和起在晚宴上跳舞……”
“这确是位真正恋人,”郑清没什感情地念着王尔德台词,“所为之歌唱正是他遭受痛苦,所为之快乐东西,对他却是痛苦。爱情真是件奇妙无比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重量。”
花园里蜥蜴啦蝴蝶啦开始发问:“他为什哭啊?”
他死。
花刺必须要刺进夜莺心脏,让心脏血流出来,白色花心才会变成血鲜红。
他再次顶紧玫瑰刺,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爱情。
“哦,小夜莺,你应该不懂爱情吧,就算花刺刺进你心脏,它也只有淡淡红。”
郑清思维却涣散,想着玫瑰是为被斩首而生长头颅(注),是最绝望种花。
最后这朵玫瑰也会被那个学生扔到臭水沟里去。
“为朵红玫瑰。”郑清温柔说,不过是那种冰冷温柔。
然后故事里夜莺就应该飞去玫瑰树那里,为这个痴情学生寻求朵红玫瑰。
理所当然,两棵玫瑰树都没有红玫瑰,他们建议夜莺去找生长在学生窗下玫瑰树。
郑清离死亡又近步。
“如果你想要朵红玫瑰,”那棵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鲜血来染红它。你定要用你胸膛顶住根刺来唱歌。你要为唱上整整夜,那根刺定要穿透你胸膛,你鲜血定要流进血管,并变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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