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国人克里斯蒂安·萨普斯奇安案子特别感兴趣。他曾是阿尔卡特在拉美地区副总裁助理。他案子始于2008年,他遭遇与十分相似。在那个案子里,为获取哥斯达黎加个合同,他们和法国电信公司在当地子公司哥斯达黎加电力学院聘请中间人。1998年以前,阿尔卡特和阿尔斯通都属于同个工业集团。是从阿尔卡特电缆子公司被调到阿尔斯通。为此,1990—1992年,在阿尔及利亚做16个月境外国家服务志愿者。直到1998年两家公司分道扬镳之前,它们选择中间人内部流程几乎都是样。与阿尔斯通样,阿尔卡特支付给中间人费用都是分期支付。唯不同之处在于,在佛罗里达被逮捕萨普斯奇安监守自盗,收30万美元回扣。这与案子有天壤之别。
但是,在详细研究他刑事案卷时候,发现他被判处刑罚比轻得多:他在承认自己赚不义之财情况下,却只被判10年有期徒刑,而却可能面临125年监禁。问过斯坦这个问题,“博学”他给解释是,虽然法律在联邦级实施标准是样,但是在康涅狄格州和佛罗里达州,也就是和萨普斯奇安分别被起诉地方,法律实施标准可能存在着细微差别。他继续说道:“必须参照《美国联邦量刑指南》正是为纠正这种差异而制定。”
显然,他拒绝承认那个案例对有什特殊参照意义,因为他不打算与美国司法部进行次真正角力。面对律师这种冷漠,只能去寻求怀亚特看守所内部资源,求助于最有经验杰克——“法国fd网”老江湖。
经历近半个世纪司法纠纷,以及36年牢狱生活,这位狱友自认为比大多数律师更靠谱,其实他感觉并非完全错误。因为这多年来,他所有申诉状都是自己写,要求他律师过目之后直接交给法官。
“对那些法官和检察官,定要把他们挤到墙角,”他嘱咐,“只要你们签订刑期确定协议(有约束力认罪协议),他们就对你无可奈何。你和检察官在商定刑期基础上达成份协议,你签字后,没有人能再给你加刑,就连法官也不行。希望这就是你律师和检察官谈判内容!”
“什都不知道。他们告诉检察官提出6个月刑期,所以想应该就是6个月刑期吧。”
“你不能光想,你必须确定。特别是不要签没有写明刑期空头协议,因为之后检察官可以让你在量刑时候吃亏。这些检察官可以随便更改刑期……你明白吗?这就叫给自己挖坑……”
不会直接告诉他,但承认,他想法可能是正确。深切地感受到自己就是砧板上鱼肉。两个律师在律所执业前都担任过助理检察官,他们应该解这种肮脏手段。为什他们没有和说清楚认罪协议还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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