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有人教学开车,而这次已经能合法开车。马拉凯特家住村子被称作“感恩村”,因为在两次世界大战里这个村子没死个人。这就是后来回来住那个村子,那是又过约莫十年,在母亲去世后,买下那所小木房子,房子有个带围墙花园,总能给带来安全感。
在白漆屋住时候,曾经醒得很早,起来后就朝村子走去,知道山姆·马拉凯特会把车开到前面,点起支烟,看着爬进车里,坐到他边上。然后们就出发前往各个镇广场,比如邦吉镇黄油十字广场,把他农产品堆到搁板桌上,然后直忙到中午。夏天最热日子,们会到埃尔林厄姆磨坊去歇晌,那儿河水很浅,们站到河当间儿,水刚没过腰,们吃马拉凯特太太做三明治——西红柿、奶酪、洋葱,再加上她自家蜜蜂酿蜜。这种组合自那以后再也没有尝到过。他妻子那天早上在几英里之外地方为们做这顿午餐,这给有爸妈感觉。
马拉凯特先生戴着酒瓶底厚眼镜。他那公牛般身躯让他与众不同。他有件长长低地“獾皮外套”,用几种不同皮子做成,闻着有凤尾草味道,有时候又有蚯蚓味道。他们两口子是看到婚姻稳定例子。他妻子无疑觉得在他们身边待时间太多。她做事极有条理,热衷于整洁,而他则是兔子野兄弟,所到之处就像阵会脱衣服飓风刮过样。他在身后地板上撂下鞋、獾皮外套、烟灰、条茶巾、关于植物期刊、小铲子,还把从土豆上洗下来泥留在洗涤槽里。凡他遇到东西都会被吃掉、摔倒、读完、扔掉,而被他丢弃东西他便再也不会看见。无论他妻子怎说他这个毛病,他就是屡教不改。怀疑,其实,她在忍受丈夫天性中还是颇得些乐趣。虽然是夸他,但马拉凯特先生种地确完美无瑕。地里没有哪株植物是由着它自己乱长。他会用水管里细细水流把小萝卜搓洗得干干净净。周六市集上,他会把商品在搁板桌上码得整整齐齐。
这样生活成在春天和夏天固定模式。挣份小小工资,这意味着在和母亲那看似无法跨越距离间,不用花太多时间去站到其中边对峙。这距离在这边是不信任,在她那边则是隐瞒。所以山姆·马拉凯特倒成生活中心。如果活儿干晚,会和他起吃晚饭。曾经陪伴生活蛾子、奥利弗·劳伦斯、缕烟般镖手、那朝着河里就跳下去艾格尼斯,已经换成性情随和、为人可靠山姆·马拉凯特,用当时人们话说,他壮得就像棵橡树。
冬天那几个月里,马拉凯特田地进入休眠。他只要每日去看上眼就行,地里有机物只有作为覆盖作物开着黄花芥末。冬天对他意味着清静和死气沉沉。等再回到田地里时候,那里已经满是瓜果蔬菜。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