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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2 / 32)

无忧地生活五年甚至以上,专心去写他小说。他和母亲关系亲密,他母亲因为嫁给个黑人,被严守天主教教规家人赶出门,虽然那个黑人离开之后,家人愿意既往不咎,可他坚强勇敢母亲直没有回去,因为她不愿意既往不咎。蒙特利尔那个城市当时根本没有黑人或者有色人种,小时候阿尔贝曾在那里茁壮成长,体育运动顶尖,学习顶尖,但是到十四五岁时,他已经越来越明白自己和其他男生不样,且不论其他男生是黑是白还是混血,他很担心他母亲会发现真相,阿尔贝觉得这会让她崩溃,所以十七岁时他离开蒙特利尔去美国,来到当时黑人占大多数华盛顿,上黑人占全部霍华德大学,学校是个好学校,但不是什适合生活好地方,事实上糟糕透顶,在那儿上学年,他便点点地把自己给毁。先是酒,后来是可卡因,再后来是海洛因,在大崩溃中陷入冷漠困惑与愤怒执拗,而这种致命组合最终让他拐地回到蒙特利尔,回到她母亲怀抱,但吸d儿子怎也要比基佬儿子好,他心里这样争辩道,那个暑假,他母亲拖着他去劳伦山,把他锁到谷仓里,接受被她称为迈尔斯·戴维斯疗法戒毒治疗,他连着吐、拉、叫四天,突然戒断法可怕反应让他浑身颤抖、号啕大哭,让他残酷地直面自身可悲虚无,直面拒绝守护他那位渺小神灵,然后他母亲把他从谷仓里放出来,在接下来两个月里默默地坐在他身旁,陪他学会如何重新吃饭和重新思考,不再为自己感到难过。秋天开学时他回到霍华德,从那天起没再沾滴红酒、啤酒或白酒,抽口大麻或者吸点可卡因,过去八年来洁身自好,但骨子里仍然害怕自己会时糊涂,最终吸d过量而死。阿尔贝在他们在第三天告诉他这个故事后,弗格森决定以后不在他面前喝酒,尽管他自己那喜欢喝酒,几乎和享受做爱样享受红酒,但决不再和亲爱熊先生喝,是,这做并不好玩,点儿都不,但这是必要

三天之后又过十天,弗格森再次提笔写作。他最初计划是回头翻翻高中那些旧文章,看看是否能从里面抢救出什东西,借此来慢慢恢复状态,他找出以前觉得自己写得最好文章,篇有关约翰·福特和他非西部片随笔,但细读过后发现文章生硬粗糙、乏善可陈,不值得再去费心思。自那时以来,他已经走到地方,既然内心在哭喊着让他向前,为什还要回头呢?他已经积攒足够多好例子来开始写那篇有关电影中儿童形象文章,而直在不断改进“废品站和天才”,现在换个更简单直接题目——“影片和电影”,这样区分将允许他去探索艺术影片与娱乐电影之间往往很模糊界限,但就在他纠结该先写哪篇时,出现个新想法,个大到足够把那两个想法都容纳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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