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和别人讲过事,他可以和他们讲,这让他和他们在起时成个完全不同人,比他在家或者在学校时更直率有趣,个能逗人发笑人,或许这是他再回到这儿另个原因,因为他知道他们想听他讲那些故事,比如有关诺亚趣闻轶事,他从不会厌倦在聊天时提到诺亚,这位与他共同穿越人生灌木丛坚定旅伴,获得河谷区菲尔德斯顿学校全额奖学金,那是全城最好私立学校之,而且,他又长高些,拆掉牙套后还找个女朋友,平时在菲尔德斯顿导演些戏剧,既有现代,比如尤奈斯库《椅子》和《秃头歌女》,也有经典,比如约翰·韦伯斯特《白魔》(血流成河啊!),还用他那台贝灵巧牌八毫米摄影机拍些小电影。不过,他仍然是世界上最狡猾捣蛋鬼,1964年5月陪着弗格森参加与他父亲两次会面中第二次,但那次去不是便宜饭馆,而是可怕蓝谷乡村俱乐部,弗格森没多想就接受邀请,但坚持让诺亚也起去,他本以为父亲会拒绝这个提议,可父亲竟出乎意料地同意。就这样,那个星期天中午,电器大王和俩男孩去俱乐部吃午饭,诺亚知道弗格森和他父亲那些别扭,知道他有多讨厌那个俱乐部,他要嘲讽下那地方和它代表东西,来时候戴顶格子图案苏格兰便帽,上面还有个白色绒球,顶大到可笑帽子,弗格森和他父亲看到后笑得前仰后合,这可能是十多年来他们俩唯次不约而同地发笑,但诺亚装得面无表情,这当然更滑稽,他告诉他们说,这是他第次来高尔夫俱乐部,他想看起来像个样子,因为高尔夫是苏格兰运动,因此在球场上打球时,所有高尔夫球手都非得(他真说是非得)用苏格兰帽子来装扮自己。但到俱乐部之后诺亚闹得有点儿过头,或许是因为跟这些他所谓土豪混在起让他很不舒服,也或许是因为他想大声说出那些弗格森自己永远不敢说话,以此表明他们是条心,当个肥胖家伙摇摆地从他们面前走过,指着那顶便帽喊帽子不错呀,诺亚答道(脸上挂着个大大笑),多谢啦,胖砸——好在弗格森父亲走在他们前面,离着三四码远没有听清,他俩逃过劫,否则肯定会被狠狠训斥顿。就这样,弗格森竟然熬过蓝谷乡村俱乐部日游,第次没有企盼自己身在别处。
当然这只是诺亚面而已,他跟弗德曼家讲,滑稽可笑坐探和调皮捣蛋小丑,但本质上他是个严肃、有想法人,没有什能比他在肯尼迪遇刺那个周末表现更能证明这点。当时碰巧弗格森和艾米邀请他来伍德豪尔新月巷新家小住几天。他们计划用他八毫米摄影机起拍电影,部默片,改编自弗格森短篇故事《发生什》,讲是个男孩离家出走后再回到家时,发现父母不见,诺亚扮演男孩,弗格森和艾米演父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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