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形,同样犹太背景,同样在学校成绩很好,就在他们失去爱子时候,这样个男孩,个被他们儿子唤作兄弟男孩闯进他们生活,定对他们产生强大影响,弗格森推测道,种不可思议影响,就仿佛他们那个不复存在儿子以智谋战胜诸神,给他们送来另个男孩来顶替他,个来自阳间调包儿子,换掉已死那个,而跟弗格森直保持联系,看着他慢慢长大,长成个男人,他们就像是在见证自己儿子本可以长成样子,见证那种让十五岁男孩不同于十四岁男孩,让十六岁男孩不同于十五岁男孩,让十七岁男孩不同于十六岁男孩,让十八岁男孩不同于十七岁男孩细微变化。这很像某种表演,弗格森意识到,每次去新罗谢尔吃又顿星期天晚饭,他就得承担起这份工作,通过做他自己,通过竭力全面、如实地扮演他自己,来假装做他自己,因为他们都知道这只是种游戏罢,虽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知道,而阿奇也永远不可能成为阿提,不光因为他不想,还因为活人永远无法取代死去。
他们是好人,善良人,普通人,他们住在座白色小房子里,挨着条绿树成行街道,街上还有其他白色小房子,里面住着其他辛勤工作中产家庭,各家都有两三个孩子,白色木质车库里都停着两辆车。拉尔夫·弗德曼长得高高瘦瘦,将近五十岁,是位受过专业训练药剂师,新罗谢尔购物区主街上共有三家药店,他拥有最小那家。雪莉·弗德曼长得也高,但不瘦,比丈夫年轻几岁。从亨特学院毕业后她在本地图书馆做兼职,在本州和全国选举中为m;主党候选人挨家挨户拉选票,并且对百老汇音乐剧情有独钟。他们对待弗格森时,秉承着种默默遵从态度,这或许让他有点儿惊讶,但也很感动,再加上出于对他们儿子忠诚,他继续接受着他们邀请,而他们则因为不想失去他,吃晚饭时通常只是坐在旁,大部分时间都是让弗格森来讲。至于西莉亚,她几乎言不发,但会听他说,听得比她父母都认真,弗格森看着她从个腼腆、伤心小姑娘,逐渐长成个镇定自若十六岁少女,突然意识到她才是他不断回到这里原因,因为他直以来都明白她很聪慧,但现在她也越长越漂亮,亭亭玉立、四肢修长,有如天鹅般美,虽然对他来说她现在还是太小,但再过个两年呢,在弗格森脑海中某个无法进入幽深之处,嵌着个尚未成形想法,他注定要娶西莉亚·弗德曼为妻,他人生故事需要他娶她为妻,来抵掉她哥哥英年早逝不公。
他说话这点很重要,不光是坐在那里彬彬有礼地寒暄,而是真说点什,尽可能告诉他们有关自己切,让他们解他是谁,最近几次来访他开始越来越多地这样做,跟他们讲他身上发生事,因为到那会儿,关于阿提可聊东西已经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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