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就是个好学生。但是,刚刚在伯克利提正教授米尔德里德姨妈就是另回事,她对这唯宝贝将来学术前途有别想法,12月初时,她从西海岸给东海岸打来电话,和她外甥聊很久,想要把他思想扳到她思路上去。哥伦比亚是个很棒第志愿,她说,这没什问题,那儿本科部在全国都是数数二,但她也想让他考虑下别选择,比如阿默斯特和欧柏林这种地处偏僻小型学院,环境氛围要比纽约安静,不容易分心,更有益于严格专注学习,但如果他铁心要上大型学校话,为什不考虑下斯坦福和伯克利,她巴不得他能来加利福尼亚,和她起待上四年,而且这两个地方就算不会比哥伦比亚更好,也绝对能平起平坐,但弗格森告诉她,他心意已决,要去纽约,要哪儿都不去,如果哥伦比亚拒绝,那他就去几乎谁申请都会收纽约大学,如果那儿也不行话,他高中毕业证还会允许他注册来者不拒新学院课程,计划就这样,他说,只有三个可能选项,全在纽约,当姨妈问他为什定要是纽约时,弗格森回想起往事,用艾米在他们第天见面时对他说话回答道——因为,他说,唯纽约独尊。
种悬空未知状态,或许吧,但在死气沉沉当下那种非此与非彼之间狭窄缝隙中,弗格森身上发生件事,改变他对接下来会发生什想法。12月初,他找到个在《蒙特克莱尔时报》工作机会,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工作自己找到他,因为这份工作来得出人意料,基本没费什力气,是份误打误撞得来礼物,可旦他做起来之后,就发现自己还想继续做下去,因为他不仅享受这份工作,而且这种享受还把空间无限、尚无定所未来,缩小到个确切地方,而缩小之后,无数杂乱无章不管什事情,突然间就变成件事。换句话讲,在离他十八岁生日还有不到三个月时,弗格偶然发现他人生使命,件可以在漫漫人生路上长久做下去事,而让他百思不得其解是,假如刚开始没有被推到那个位置,他永远也不会想到去做。
《蒙特克莱尔时报》是家自1877年起就致力于报道本地事件周报,蒙特克莱尔要比附近地区多数城镇都大(人口:四万四千),所以和埃塞克斯县其他周报相比,这份报纸更重要,更全面,登载广告也更多,不过该报刊登大部分报道和小报上没什两样:学校董事会会议,女士花园俱乐部活动,童子军宴会,交通事故,订婚和结婚公告,警方案件记录册上报告各种入室行窃、行凶抢劫和青少年破坏公物行为,蒙特克莱尔美术馆展览评论,蒙特克莱尔州立教育学院讲座,以及所有本地体育活动:少年棒球联合会棒球比赛,华纳老爹橄榄球赛,以及高中校队比赛全面报道,令人闻风丧胆蒙特克莱尔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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