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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21)

森又担心起手,几个月以来他第次对自己那几根缺失手指感到丝焦虑,在那个即将决定他未来前程人面前坐下后,开始怀疑那个人是把他看作个残疾人,还是仅仅是个在事故中遭遇意外人,接着,在他回答那个人问题时,他想起和艾米最后次聊起他手时情景,那时还是夏天,不知为什他低头看下自己手,说他觉得这手很恶心,结果下子把艾米惹毛,她冲着他大吼说,如果以后再提他手,那她就拿把切肉刀,把她自己左拇指剁下来送给他做礼物,她愤怒程度堪比雷霆,他只好答应永不再提及此事。于是,他边继续和面试人聊,边意识到自己不但绝不能再谈起这件事,也绝对不能再去想它,就这样,他逼着自己,点把这件事从脑子里赶出去,开始安下心和面前这位哥伦比亚大学音乐系教授聊起来——哥伦比亚毫无疑问是他志愿,也是他唯有兴趣上学校——而当这位和善、幽默、极其讨人喜欢、用十二音体系创作喜歌剧作曲家发现弗格森对诗歌感兴趣,希望有天能成为作家后,便走到他办公室书架前抽出四期最近出版本科生文学杂志《哥伦比亚评论》,递给他面前这位紧张、害羞、来自哈德逊河对岸申请人。你回头可以翻翻这些,教授说,然后他们握握手,互相道别,弗格森从大楼里出来,在校园里走走,不过他已经很熟悉这里,因为在秋天那些周末,他曾和施奈德曼小姐在这里幽会过六七次,他很好奇那天下午会不会撞见她(他没有),或者他是否应该走到她西111街公寓,然后按响门铃(他没去,他不想去,他不能去),为不继续拿这些念头折磨自己,不去想他那份不知所终、遥不可及爱,他翻开本《哥伦比亚评论》,并且邂逅首诗中句极其有趣又下流猥琐叠句,这个句子耿直得如此吓人,弗格森读忍不住大笑起来:稳定炮,对你有好处。这或许称不上什诗,但弗格森还是忍不住频频对这个感触点头称是,因为它包含个其他诗歌从不敢如此直言不讳真理,至少他以前从没读到这样诗,这点也很让他感到鼓舞,现在他知道哥伦比亚这个地方允许学生发表这类想法,而不用担心被审查删改,也就是说在这里当学生很自由,毕竟,如果有哪个学生敢给蒙特克莱尔高中文学杂志写这句话,那他早就被立即开除,而且很可能已经被扔到班房里蹲着去

但他父母对这件事就有些漠不关心。他们俩都没上过大学,对所大学和另所之间区别无所知,他们儿子无论去哪儿,是去新布伦瑞克市州立大学(罗格斯),还是去马萨诸塞州剑桥市哈佛大学,他们都会很高兴,因为他们实在太无知,根本没长出那种能分辨哪个学校声望要高过另势利眼,他们只是为弗格森感到自豪,庆幸他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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