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会被领进门呢还是吃闭门羹?会被要求报道星期五晚上比赛呢,还是他篮球记者生涯要终结在第场比赛?——既然已经涉身其中,他就不可能再满不在乎,假装漠然只是自欺欺人。上完六个半小时学,他直接开车去玫瑰园照相馆听取判决,他母亲则带着丝困惑嘲讽宣布:放心吧,阿奇,她先拣最重要事说道,他会在明天报纸上发你稿子,而且剩下篮球赛季,还有棒球赛季,如果你愿意话就都让你来跑,但是老天爷,那家伙还真是难搞,站在旁边看他读你文章时他哼哼唧唧个没完,先是揪着你笔名不放——话说,倒是挺喜欢——但他口个接受不,说是太做作,A.I.,A.I.,A.I.,来来回回不停地说,然后又说什混蛋知识分子、傲慢低能儿、彻头彻尾蠢货[1],他控制不住地羞辱你,因为他意识到你写东西有多好,阿奇,好得出乎意料,但他那种人不想鼓励年轻人,只想打压他们,所以才会挑三拣四,就是想表现得他比别人都优越,那句迟疑不决蜂鸟,他恨死,用他蓝铅笔直接划掉后又把其他几句让他不满或者小声咒骂话删掉,不过,不管怎说,你现在总归是本地媒体正式员,或者用爱德·英霍夫话来说就是,就这小子吧,问他到底要不要你时,他就是这回答。就这小子吧!听到之后大笑起来,然后问他,你没别话要说吗,爱德?结果他说,这还不够?呵,或许你该谢谢替你找到个新记者吧,说。谢谢你?他说。哦不,亲爱露丝,是你该谢谢才对。
不管怎样,弗格森进门,而且这个安排还有点很好,那就是他很少需要和英霍夫见面或者说话,因为比赛是在星期二和星期五晚上,两篇报道截稿日期分别是星期三和星期早上,然后起登在星期四下午出报纸上,但那两天他必须要去上学,所以还是弗格森母亲继续替他把稿子交给英霍夫。虽然弗格森去两次星期六会,因为矫揉造作罪过,被(小池塘里)那条大鱼训斥番(如果存在主义绝望和用个如芭蕾般优美动作挑战牛顿物理学原理可以被认为是矫揉造作),不过他和英霍夫交流大多数都是通过电话,比如球队连赢六场,把纪录扳为九胜七负后,老板叫他去采访篮球队教练杰克·麦克纳尔蒂,然后写篇人物专访,或者他吩咐弗格森,以后跑比赛时要穿夹克、打领带,因为他代表是《蒙特克莱尔时报》,在完成工作职责同时,要表现得像个有教养人,好像穿夹克、打领带跟报道篮球比赛有莫大关系,不过那段时间正是服饰和发型问题开始让新老代产生分歧时候,和学校很多男同学样,弗格森也在那年留长头发,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平头已经过时,女生身上也在发生变化,她们之中有越来越多人不再把头发梳得跟棉花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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