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身救球近似疯狂,为他赢得“总突击”绰号——结果就是在和个子更高球员冲抢篮板球时,他异乎寻常地善于大力拼挤,干净利索地抢到球。他带球上篮很少失手,外线投篮也不错而且有潜力变得更出色,但他在比赛中准确率很少比得上训练时表现,因为激战正酣时他常常会匆忙投球,这导致他作为进攻球员第年表现飘忽不定,状态好时候投篮能得十分或者十二分,不在状态上时只能得两分甚至零分。他在第场比赛得七分——后来证明这也是他整个赛季平均得分——但考虑到比赛时常只有三十二分钟,每队总得分大概在三十五到四十五范围内,场比赛得七分也不算差。或许没有那令人振奋,但不算差。
拉——拉——西——空——巴!反叛队!反叛队!呀——呀——亚!
数字对他来说没有多大意义,只要球队能赢,他不在乎自己得多少分,但比输赢更重要是他被选入球队这个不争事实。他喜欢穿那件红黄相间、印有十三号反叛者球衣,喜欢和他征战其他九个男生,喜欢中场休息时尼姆教练在更衣室发表段段虽然没有什气儿但却针见血打气话,喜欢和他队友以及十位校队男生、六位校队拉拉队员、四位新生队拉拉队员起坐着大巴去打客场,喜欢大巴上嬉戏喧闹混乱和沸反盈天笑话,尤其是高三活宝伊吉·哥德伯格,因为拉下裤子把屁股贴到玻璃上戏弄过往车辆上人而被禁赛两场,他喜欢拼尽全力打到忘自己是谁,好像他身体不是自己,他喜欢训练到大汗淋漓,然后感受淋浴热水把汗从他皮肤上冲走,他喜欢球队虽然开始实力很弱,但随着赛季进行已经越来越强,几乎输前半段所有比赛,但赢后半段大部分比赛,最终记录几乎持平,八负十胜,他还喜欢其中次在主场打赢希利亚德,虽然他只拿到三分,但却领着队伍抢不少篮板球。
吼——吼——提——他——头!反叛者!反叛者!再——加——油!
打比赛最好地方是人们会来现场看球,滨河学院两场比赛总有不少人挤在狭小体育馆里,虽然没到成百上千,但有查奇·肖沃尔特敲着大鼓为队伍助威,那些人还是足够撑起场面,弗格森家里人几乎都会隔三差五来为“总突击”加油,排在第是丹叔叔,主场比赛场都没错过,其次是他母亲,只在因为工作要去外地出差时才缺席,“不爱运动先生”吉尔露过几次面,堂哥吉姆则在学校放仲冬假时从波士顿回来看过次,艾米·施奈德曼小姐也来看过次,就是对阵希利亚德那场,她看到弗格森救个出界球时狠狠地甩在地上,看到他为争个失误传球,用肩膀把名希利亚德球员撞倒在地,看到他在第四节阻断个上篮,让球没能扣进篮筐,保住滨河队领先三分优势,比赛结束后,她对他说:太精彩,阿奇。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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