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听从丈夫安排。抢劫案发生时他们已经结婚两年多,住在马萨诸塞州西北部,因为加里要在威廉姆斯学院继续他本科学业,他们也是班上三对“低龄夫妻”之,那时二十岁弗兰茜已经怀孕,在他父亲与仓库盗窃案关系被查清几个月之后,她生下自己第个孩子。但到那会儿,家里其他人已经都搬到加利福尼亚,不光是她父母,还有她温顺妹妹鲁思(刚从高中毕业,在洛杉矶报个文秘课程),以及杰克(去年从罗格斯大学退学后也搬过去,弗兰茜和加里曾力劝他不要这做,但他却告诉他们俩都滚蛋),到露莎出生时,只有弗兰茜母亲和妹妹回东海岸去抱抱孩子。杰克说他忙得没空去,而颜面扫地阿诺德则是没法去,因为他再也没脸回东边儿。
这说来,弗兰茜应该承受不少痛苦,或许并不比家里哪个人受得更多或更少,但每个人各有苦衷,反正在弗格森看来,弗兰茜痛苦让她变得安静许多,不再那样热情洋溢,只是依稀还有些曾经模样。但另方面,她毕竟越来越老,早就过弗格森所谓那种完全长大大人阶段,此外,虽然她婚姻还算美满,但毫无疑问加里有时候会显得浮夸、专横,而且越来越喜欢没完没地高谈阔论西方文明堕落与衰亡,尤其是过去几年他直在他父亲公司做事,开始赚起那种大律师钱,也定消磨她些斗志,更何况她还是个妈妈,虽然弗兰茜是个体贴关照、温柔慈爱母亲,像二伯母琼那样心只为自己孩子而活,但无论是谁,都会被当妈这种事儿磨得筋疲力尽。不能这样,旅行车披着愈加深浓夜幕路向北时,弗格森心里想到,他定不能夸大其词。就算经历些许坎坷,但弗兰茜还是以前那个弗兰茜,还是他儿时那个神奇堂姐,虽然现在多少受着点困扰,他猜想,也许是仍然背负着父亲背叛记忆,但他接受她过周末邀请时,她听起来多开心啊,而且还大方地用她那个出人意料当然,把艾米也道算进来,现在他们全都坐在车里,弗格森和两个熟睡孩子坐在后面,弗兰茜跟加里和艾米坐在前面,每次有车经过,他都可以从顶灯照亮后视镜中看到堂姐仍旧美丽容颜,路程走到半时候,她抬眼看到他正在看她,扭过身子,伸出她左胳膊,握住他手用力地捏会儿。没事吧?她问道。坐在后面这安静。
确实,过去个小时里他基本没怎说话,但那只是他不想吵醒孩子们,也懒得去听坐在前排艾米和加里在聊什,他思绪直在神游,胡乱回忆着些家庭往事,脚下轮胎隆隆前进声音让他身体昏昏欲睡,近六十英里行驶速度又让他有从前坐车时那种脑子片模糊感觉,但现在弗兰茜捏捏他手,让他重新恢复注意力后,他听明白他们在聊是政治,尤其是两个月前刚刚发生那场刺杀,因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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