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他父亲或母亲总会有个在场,而且通常情况下还两个都在,没地方可去之后,唯解决办法是施奈德曼夫妇再次出城——但他们没有。正因为此,弗格森才接受他堂姐邀请,打算1月底去佛蒙特滑雪。他对滑雪其实没什兴趣,以前试过次,感觉没什再试次必要,但当弗兰茜告诉他,他们那个周末唯能租到房子是栋占地很大老房子,有五间卧室,弗格森觉得希望又出现。地方够大,弗兰茜说,这就是为什她会想起来给他打电话,如果他想带个朋友过来话,那个人也会有地方住。女性朋友算朋友吗?弗格森问道。当然算,弗兰茜说,从她回答口气来看,从那个响亮当然中自然流露出热情来看,弗格森理所当然地以为,她明白他是在告诉她,他和艾米现在是对儿,想要睡在间卧室,毕竟,弗兰茜自己结婚时才十八岁,只比现在艾米大岁,如果说还有谁更懂得那种被挫败少年春心,那定就是二十七岁弗兰茜,这位他从裹着尿布时就最喜欢堂姐。弗格森对弗兰茜那个当然乐观解读,让艾米有些将信将疑,因为她知道他们关系已经远远偏离性行为原则可接受范围,两个未婚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但是被禁止,而且绝对会被当成桩丑闻,不过,她说,她还从没去过佛蒙特,也没滑过雪,而且还有什能比和阿奇在雪里过个周末更好事呢?至于那件事,他们只能走着瞧,到时候再看到底谁对谁错,但即便被她说中,也不意味着他们不能在深夜里悄悄跑到对方房间,爬到对方床上。就这样,在某个寒冷星期五下午,艾米和弗格森,连同弗兰茜、她丈夫加里·霍兰德和他们两个孩子,六岁露莎和四岁戴维,挤在辆狭小蓝色旅行车里出发,让这几个大人感到幸运是,在去斯托五个小时路途中,那两个小人儿基本都在睡觉。
虽然名字并不样,但弗兰茜给女儿取名露莎,实际上是为弗格森母亲。犹太教中,有条禁止用健在父母、祖父母和亲戚名字为孩子取名律令,连不参加宗教活动犹太人也会遵循,所以才造成露丝和露莎字之差,这个微妙点子是大律师加里想出来,为是绕过家里那些老顽固,但即便如此,这个名字还是想让大家看到露莎是为向露丝致敬,弗兰茜和加里想通过这举动告诉全世界,他们已经背弃阿诺德·弗格森,因为他对自己弟弟犯下罪行,把全家搞得四分五裂,而他们忠心已经转移到那个兄弟,也就是受害者斯坦利,还有他妻子露丝身上。虽然从小时候第眼看到露丝,弗兰茜就很爱她,但对弗兰茜来说,在自己仍然和母亲、哥哥、妹妹很亲近情况下,迈出这步,并且谴责自己父亲,仍然很艰难,然而加里对他岳父鄙夷至极,对这个人道德缺陷和欺诈行为厌恶至极,弗兰茜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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