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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班维尔是那种除“写真好”不需要你记住什作家;他是读过少数几位明显在句子中内建旋律推着你向前工匠。最近他有本新书TheBlueGuitar(《蓝色吉他》),恍然间也读完。忍不住买读起来是听到podcast里主持人问他“你叙述者好像从来不是女人”,他说“那是觉得没有必要,要写话也容易,点问题没有”,“你没试过怎知道”,“CozIcandoanything”,“……”,“写作到这个阶段,已经明白怎去操控文字”。这种自信骇人听闻。写作,“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不怕总是不对。直很喜欢艾略特夸拉金时候说他“经常能让语言听从他意思”(oftenmakewordsdowhathewants)。此句绕梁是那个“often”,就像两个带孩子带到拿奖大师级母亲凑在起,悄声说:“唉,还是有不听话时候。”
如果乔伊斯生活在当下,他应该在谷歌上班。
汤姆·麦卡锡和班维尔不样,当时《C》译本出来时候人声鼎沸,但这是那种广告甫发人人像要去书店门口支帐篷排队但之后再不提起书。班维尔再好,他不重要,就像电影里尿点,错过不会影响你理解文学史。上海译文最近还出两本非常重要书,本是扎迪·史密斯《西北》(N.W.),本是麦卡锡《记忆残留》,虽然和班维尔出于不同原因,都不是很擅长抵挡翻译冲击,但至少应该买来解下英美某些第流小说家在尝试些什东西。
最近英美书评界出件事,《纽约时报》上盛赞基辛格新传记是“杰作”书评人在文章中没有告诉大家,他不但是作者十五年好友,也是基辛格原先因为私交而定下传记第人选。所以最好在这里供认此文柔软之处:麦卡锡今年布克短名单作品SatinIsland由鄙人翻译已经有字据(无疑将在华语中毫发无伤地呈现原作勃勃英姿)。引这句话是麦卡锡在《卫报》上篇文章标题,几乎概括《撒丁岛》主旨,说是在这个们所有行径都被记录数据时代,写作已经变得不可能。当然,他讲道理更具体也更反讽些,甚至觉得《撒丁岛》是所有围绕中心思想而写小说中最潇洒自如部(可能也因为年之前读小说统统忘光)。
如果你喜欢ALittleLife,那杀你七回都不委屈。
不管读得多勤勉,相对于那些来不及染指书,们其实和克莱夫·詹姆斯样,都是“将死之人”。所以,就随便看看好。奥登在《染匠之手》里说,“觉得有趣”在阅读中并非是万无失指引,但却是最不容易犯错。而,因为容易犯困,听从是“虚荣”,现在已经很少能读完那些不能及时炫耀“读完”书。
比如在今年布克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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