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书本网 > 在别人的句子里 > 科马克·麦卡锡

科马克·麦卡锡(1 / 8)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读书从来不是读本书本身。读书是们回应本书吸引在自己周围那个场。麦卡锡字未曾读过时候,每回听人提起他,都是惊悚憧憬;就好像终将被他打乱重塑,只是时间早晚。有个剑桥学者叫罗伯特·麦克法伦(RobertMacfarlane),选在世最好旅行作家很多人会第个想到他,采访被问到别人哪本书他最希望是自己写,麦克法伦选三本,其中本居然是《血色子午线》,说“没有本书能像它样重新搭建你脑神经(rewireyourbrain)”。尼克·霍恩比(NickHornby)之前在Believer杂志开过个月度专栏,写他每月买书,看书,直宣称他在那个专栏里描绘阅读姿态就是看书教义。Believer杂志读者把《长路》投成2006年最佳小说,霍恩比从善如流,然后在那个月报告里写他麦卡锡体验。

《长路》写是某个没有具体说明末日灾难,把世界抹成片满目疮痍灰色荒原;空中常分不清是粉尘还是雨点抽打在脸上,对父子就沿着某条模糊“长路”心朝着南方和大海走去,也没有什证据,就相信着那里会更适宜生存。食物是稀罕,虽然父亲枪里开始装着两颗子弹,但几乎每次遇见其他人类都是死里逃生,就像父亲记忆里孩子母亲z.sha前跟他说:“……们都知道和孩子会被强*,被杀死,然后被吃掉;你只是不愿面对这个事实而已。”霍恩比是这样写:“《长路》很可能是有史以来最让人痛苦本书;而天晓得这个头衔有多少个有力争夺者。”还有:“那个父亲大部分时间都在考虑要不要把最后颗子弹用在儿子身上。……到最后你希望他把最后那颗子弹用在你身上,因为那个儿子说到底是虚构,而你是真在受苦。”

后来,终于读麦卡锡,却发现在这个“正典”作家上,体会跟最服膺两位读者迥然相异,这是很难接受事;倒宁可相信是性情中深藏某种扭曲和变态,无伤大雅。当然,还有种可能,是直在抵抗着预期之中麦卡锡给冲击,矫枉过正,只是简简单单读错而已。但不管如何,对麦卡锡解读片嘈杂喧嚷,只能尽力讲清楚在听来最清脆个响声,就是他纯真。拿那本《长路》来说,简直就是他不可自拔地沉溺在父子情温馨之中。周遭生无可恋让这种彼此依靠更为动人,自然不用多解释句,但在书里麦卡锡把父子间温情写得如此真切,岂止暖心,简直在那苍凉到刺骨背景前咝咝作响。这件事麦卡锡自己就坦白过。他几乎从来不聊自己创作过程(不过他很多阅读笔记和手稿收在得克萨斯所大学里,已经有学者在上面下很多让人豁然开朗功夫),但他认真说过《长路》是怎开始写;是他有年跟自己六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千里杀一人,十步不愿行。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