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笨拙?或是他极力讨人欢喜反而显得痴傻,招人嫌?但难道这些不正是讨人喜欢基本品质吗?不,卡森猜,他能找到最接近真相解释是:当肯笑时,上嘴唇向后滑,露出小块湿湿内唇,贴着牙龈颤抖着。许多有这种嘴形人可能没觉得这是什大缺陷——卡森也愿意承认——可对于肯·普拉特,无论人们能给出什更充分回避他理由,这似乎是人们记得最清楚件事;不管怎样,卡森自己就总意识到这点,尤其是在愤怒时候。比如,现在,最简单事情,他想擦干水,梳梳头,换上干净衣服,而这个门板样、到处移动、有着双唇笑容到处挡他路。它无处不在,他伸手去毛巾架取毛巾时挡着他、在乱七八糟行李箱上方晃荡、在镜子前游走、遮住他打领带,最后卡森只得收紧下巴,尽量不吼出来,“行,肯——闭嘴!”
可是几分钟后,他们在阴凉静谧旅馆酒吧里平静下来。酒吧招待正剥着只柠檬,他巧妙地捏着,拇指和刀刃把条明亮果肉给扯出来。好闻柠檬酸味,与杜松子酒味混在起,在碎冰薄雾下,给他们放松复原别添番风味。两杯冰马蒂尼浇熄卡森最后怒火。待他们走出那地方,在人行道上晃荡着去吃饭时,他感受到浓厚友谊,还有他熟悉肯对他钦佩之情,眼见着高涨起来。也有丝伤感,因为肯不久就得回美国。他在丹佛父亲,每周都用商业信纸给他写来挖苦信,正筹划着把他纳入初级合伙人之列,而肯,早就念完索邦神学院[2]课程,这是他来法国借口,现在再没什理由待下去。卡森,在这点上,也像在其他任何方面样,比肯幸运,他不需要借口:他有足够私人收入,却没有家庭拖累;只要他愿意,长期在欧洲游历、找乐子,他也花销得起。
“你还像张纸样白,”他隔着餐桌对肯说。“难道你没有去海滩吗?”
“当然去,”肯赶快看着他碟子。“去过海滩几次。最近天气不太好罢。”
可是卡森猜到真正原因,肯羞于展露他身体。于是他换话题,“噢,顺道说声,”他说。“把IBF东西带来,给你那位弹钢琴朋友。”
“噢,好极。”肯真正如释重负地抬起头来。“等们吃完饭,就带你去那儿,怎样?”好像为加快这情景到来,他叉起块滴着沙拉酱沙拉放进嘴里,又撕下大块面包,起嚼着,用剩下面包把盘子里油、醋抹干净。“你会喜欢他,卡森,”他边嚼边清醒地说。“他是个不起家伙。真很敬佩他。”他用力吞下嘴里东西,赶快说:“意思是,该死,有那样才华,他明天就可以回美国去赚大钱,但他喜欢这里。首先,当然,他在这里有个姑娘,是位真正可爱法国姑娘,猜他不可能带她起回美国——不,可真,不止于此。这里人们接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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