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最后坐下来想:答案是什?这样想:书,它们说全是真相,这就是麻烦所在。真相是样可笑东西,麦凯布。人们想看真相,可真相只有出自他们知道名字那些人之口,他们才想看。说得对不对?那好。想,如果想写这些书,首先得让自己成名。任何牺牲都是值得。别无他途。你知道吗?麦凯布,写最后本书花两年时间?”两根手指弹出来,说明这点后,又收回去。“两年,每晚工作四五个小时,周末整天。你应该听听从出版商那里得到废话。市里所有该死出版商。太太哭。她说,‘可是为什,利昂?为什?’”此时,他嘴唇抿得紧紧,牢牢贴住小而发黄牙齿,他拳砸在放在大腿上另只手掌里,随后放松下来。“告诉她,‘听着,亲爱。你知道为什。’”现在他带着恬静喜悦朝笑笑。“说,‘这本书讲实话。这就是为什。’”接着,他朝挤挤眼,腿滑下办公桌,腰板挺得笔直,自信满满地走。他穿着件脏兮兮运动衫,黑色哔叽裤管松垮垮地晃荡着,屁股那里磨得发亮。这就是索贝尔。
他花些时间才适应工作,放松下来:大约在第周,他不开口说话所有时间,都在满腔热诚、全力以赴地工作。他担心工作没做好,会让执行主编芬尼[1]之外所有人都不安。像们其余人样,索贝尔有张本市十二到十五家工会办公室清单,他主要工作便是与它们保持联系,把它们发布点点新闻写成捧场文章。按惯例,并没什特别令人兴奋可写。通常报道,连同个通栏标题也只有两到三段:
管道工成功
加薪3分钱
或类似于这样东西。可是索贝尔像写十四行诗般仔细创作,稿件交上去后,他坐在那儿焦虑地咬着嘴唇,直到芬尼抬起根食指说:“索贝尔,过来下。”
于是他走过去,站在那里,芬尼吹毛求疵地指出点小小语法错误时,他就抱歉地点头。“永远不要以个介词结尾,索贝尔。你不能说,‘给管道工们新讨价还价理由。’你要说,‘给管道工们新理由去讨价还价。’”[2]
芬尼很享受这种说教。可恶是,在个旁观者看来,索贝尔用太长时间才明白别人凭直觉就能知道事:芬尼是个胆小鬼,只要你抬高嗓门,他就会软下来。这是个脆弱神经质男人,兴奋时,他会流口水,用手指梳理他那油腻腻头发,结果手指把他发油,就像他丝人品样,传播到他碰触任何东西上:他衣服、他铅笔、他电话,还有他打字机键盘。猜他当执行主编主要原因是其他人不愿意忍受克拉姆对他那种欺辱:他们编辑会议总是从克拉姆咆哮开始,克拉姆从他格子间后面吼道:“芬尼!芬尼!”芬尼像只松鼠似马上跳起来,急匆匆地跑进去。于是,你听到克拉姆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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