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你最好还是留着你钱吧,伙计。你以后会用得着。”
“啊……好吧,”拉尔夫终于说。“想你是对。”他追上埃迪,朝地铁走去。他生活中事情总是这样;只有他领上更像样薪水后他才能拥有那样包,他认——就像只有结婚后他才能得到他新娘样,这个事实他也只有无条件接受,想到这里,他生平第次低声叹口气。
地铁吞没他们,经过半小时丁零当啷、摇摇晃晃、神思恍惚,最后将他们吐出在皇后区清凉黄昏里。
他们脱下外套,松开领带,让晚风吹干刚才走路汗湿衬衣。“那们怎办?”埃迪问。“明天们什时候在宾夕法尼亚小乡村露面好?”
“啊,随便你们,”拉尔夫说。“晚上什时候都行。”
吗?喝完这杯,想走。”
“等会儿,等会儿。你急什?”
“快点,行不行?”拉尔夫不耐烦地起身离开酒吧。“想去拿你包。”
“啊,包。不就是个包嘛。”
拉尔夫折返回来,怒冲冲地盯着他。“听着,滑头。没人强迫你借那该死包,你知道。不想伤你心或什……”
“们到那里后做什呢?在那见鬼小村庄里你能做什,啊?”
“不知道,”拉尔夫辩解地说。“想也就是到处坐坐,说说话吧;跟格蕾丝老爸喝啤酒,或干点什;不知道。”
“天啊,”埃迪说。“那以后周末你时不时得去。这可真够你受。”
拉尔夫突然怒火攻心,在人行道上停下来,他把有点湿外套团在手里。“嘿,你这个杂种。没人请你来,你懂吗——你、马蒂或
“好,好,好。去拿包吧。别那着急。”埃迪喝完啤酒,擦擦嘴。“走吧。”
为蜜月旅行向埃迪借包是拉尔夫心头之痛;他宁愿自己买。他们每晚去搭地铁都要路过那家皮包专卖店橱窗里就摆着个大大,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4],两边还各有层拉链,三十九元九十五分——拉尔夫自从复活节起就看中。“想买下它,”他随口告诉埃迪,就像那天他宣布订婚那样不经意(“想娶那个姑娘”)。埃迪两次反应都样:“你……疯吗?”两次拉尔夫都说:“那又怎样?”他还为这个包找理由:“结婚,需要这样东西。”从那时起,好像那个包就是格蕾丝本人,象征着他追求崭新而阔绰生活。但在付完戒指、新衣服和所有其他开销后,最后发现他买不起;他只好向埃迪借,两个包看上去样,但埃迪包差得多,也旧很多,更没有拉链。
现在他们又经过这家皮包专卖店,他停下脚步,突然冒出个冲动想法。“嘿,等等,埃迪。知道想怎花这五十块钱吗?要买下这个包。”他呼吸有点急促。
“你……疯吗?四十大元买个年用不上次包?你疯,拉尔夫。快走吧。”
“啊……不知道。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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