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臂上用红黑色刺青刺上趾高气扬小公鸡图案;而且,没有人会来拿卧室里状况,服饰着装,日常饮食,或者行踪下落,家庭作业,前途展望,精神或者口腔健康来絮絮叨叨。享有这样充分自由,其他还能再指望些什呢?没有。不过,有点除外,他们可能会加上这句,得把那个总喜欢到人家院子里四处转悠毛病给改。
曾经有这次巧合,正好反映们之间对各自不满与疏远。那是在个冬天傍晚,托比来到家里,在那间寒冷肮脏厨房中装作很放松样子,抽着烟,试图给琼留下深刻印象(实际上琼对他应该说是相当讨厌),说话时还带着他和大家起时常发那种口音——而那时也正好在他家,边舒舒服服地坐在正对着熊熊炉火大沙发里,手里捧着杯他父亲单纯麦威士忌,裸脚踩在张可爱布哈拉[9]地毯上(托比却认为这是种文化强,bao符号),边听着汤姆·兰利讲述着种致人死命毒蜘蛛,以及某位三等秘书第次来到英国驻加拉加斯大使馆时,被蜘蛛咬伤后在剧痛中垂死挣扎故事。隔着大厅,穿过敞开房门,们听到布兰达正在弹奏斯科特·乔普林[10]轻快活泼切分式拉格泰姆曲[11]。那时候他这些曲子才刚刚被人重新发掘出来,还没有被推崇到发烧地步。
意识到,刚才所讲很多事情都对起着不利影响,意识到托比在异想天开情势下追求着位美丽疯狂、可望不可即女郎,意识到他和乔还有西尔维史密斯家那群孩子们喜欢上邻居家串门,其实显示种对生活合理渴求,而个十七岁小伙子醉心于与上辈人相处时舒适与交谈,则,bao露出他那干瘪灵魂。还意识到,在描述人生这阶段时,不仅经常下意识地模仿年轻时那种高高在上、藐视切态度,而且还模仿着以前说话时那种相当正式、刻意疏远、回旋绕弯口气。这是对普鲁斯特笨拙模仿,尽管他作品读得很有限,而那本应是让戴着知识分子桂冠向世界展示自资本。现在,能为那个年轻时所做全部辩护,乃是:非常非常思念父母,虽然那时还没有意识到这点。不得不建立起保护自己藩篱。傲慢自大是其中道,另道就是逐渐培养成对朋友们所作所为采取轻蔑态度。他们那时可以放纵自由地生活,是因为他们家境稳定,生活有保障。而呢?则急需进入他们所抛弃家园。
不准备与女孩子们交往,部分原因在于觉得她们会使学业分心。理所当然地认为,能让自己摆脱目前所处境地——是指和琼和哈珀同在个屋檐下——最可靠办法,就是进入大学,为此需要去参加高考。刻苦攻读,几近狂热,虽考期仍远,但每晚都要花上两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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