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即使对方在挂断电话后立即跳窗,若槻也无须承担任何法律与道德层面责任。客户来电咨询,他照章回答,仅此而已。基于主观判断拒不回答,反倒违背公司规定。
然而,若
再者,如果保险公司连z.sha都赔,那就有可能酿成鼓励z.sha结果。蓄意z.sha者纷纷在动手前投保,即所谓逆选择问题也会严重影响寿险公司收益。
《商法》第680条也有明确规定,“z.sha、决斗及其他犯罪行为或处决”都属于免责事由,无须赔付。
然而,站在投保人角度看,“被保险人可能在未来z.sha”风险与“被保险人可能死于交通事故或疾病”风险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即便此人在签约时全无z.sha念头,日后也完全有可能因精神问题等原因突然走上绝路。
家没顶梁柱,遗属就会立即陷入生活困窘境地。可若仅仅因为死者是z.sha就拒绝赔付,那就违背建立人寿保险制度初衷,即保障遗属生活。
生命表是计算人寿保险费率基础,而z.sha导致死亡本就被纳入生命表死亡率中,而且占比相当大,大到不容忽视地步。因此也有人指出,若将这类情况排除在外,就意味着保险公司能在非分红型保险等领域获得,bao利。
槻已是拖再拖,对方都明确问出来,也没法避而不答,“是这样,保险合同有年z.sha免责期限。”
“免责?”
“就是无法赔付意思。”
“为什啊?”
“《商法》中有规定,z.sha属于全面免责情况,但在保险条款中是以年为限。”
面对上述原因造成两难局面,目前日本人寿保险公司仅将投保后第年设定为免责期。毕竟,个普通人求死之念是很难维持年之久,哪怕此人投保时确实蓄意z.sha。不过直至今日,仍有不少人对年免责期合理性提出疑问。
“手头没有保单也不要紧,只需提供客户姓名和出生日期,就能立刻查询到能否赔付……”
若槻唯能做,就是假装相信z.sha已经发生,想办法打听出当事人名字。
对方缄默不语,但能听到微弱呼吸声,显得很是困惑。若槻仿佛能通过听筒清楚地感受到对方紧张。
怎办?他握着听筒手渗出汗。毋庸置疑,对方显然是真动z.sha念头。
“问就是为什这规定?”对方声音带几分烦躁。
“呃……这规定主要是基于‘人寿保险不应助长z.sha’这观点……”
对方再次陷入沉默。
对寿险公司而言,z.sha免责条款也是个令人头疼问题。
根据保单条款规定,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属于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无须赔付。同理,被保险人造成被保险人自己死亡,也就是z.sha,应该也属于不予赔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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