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同样,想把读过那些最美图书与那部不同凡响《弃儿弗朗沙》说成不相上下——不说它们写得更好,尽管实际上他们是更好些——也是不可思议。这是很久很久前留下印象,其中亲切地掺和着童年和家庭回忆,竟没有立即意识到。初时还恼怒地寻思是哪个外人跑来伤害。那个外人正是自己,是那部小说刚在心中唤起孩童时代,因为在这生中,它只认识那个孩童,它当即叫唤正是那个孩童,因为它只愿为他目所睹,为他心所爱,它只愿对他说话。所以,母亲在贡布雷几乎通宵达旦给诵读这部小说为保留着那个夜晚全部魅力。当然,乔治-桑“笔”,用老爱说书是用“警人之笔”写成布里肖话来说,她“笔”在看来绝非如母亲以前直认为那样是支神笔,母亲文学情趣后来也随而产生潜移默化。然而,那却是无意中使之带上电流笔,就象中学生闹着玩儿常做那样,而现在,贡布雷那些鸡毛蒜皮小事儿,很久以来已不再注意到数不清小事全都轻轻松松地自己跳将出来,件件桩桩首尾相接没完没地连成气,吊在磁化笔尖上,还带着回忆颤栗。
某些喜爱神秘人愿意相信在各种物品上保留着观望过它们目光中什东西,呈现在们面前纪念碑和图画无不戴着情感帷幕,这是几个世纪中无数崇拜者用爱和瞻仰目光织成。如果他们把这个奇谈怪想搬移到各人唯现实范畴、自身感觉范畴中去话,那它就会变成真实。是,在这个方面,也只有在这个方面(然而它大得多),件们从前观望过东西,如果们再次看到它,会把们从前注视过它目光连同当时把它装得满满所有形象送还们。那是因为事物——部红封面书或别任何东西——即在们看到它们时候就变成某种非物质东西留在们心中,与这时期们各种各样挂虑或感觉性质相同,并与它们不可离析地掺杂在起。从前在部书里读到某个名字,在它音节间包藏着们阅读这部书时候刮过疾风和灿灿阳光,以至满足于“描写事物”、满足于只是可怜巴巴地给些事物线条和外表作些记录文学,虽则自称为现实主义,却离现实最远,它最能使们变得贫乏、可悲,因为它突兀切断现时与过去、未来切联系,而过去事物保持有本质,未来,它们又将促使们去重新品味这种本质。正是这种本质才是配称作艺术艺术所应该表现内容,而且,如果它表现失败,们还能从它虚弱无能中引出教训(在现实主义成就中却丝毫都汲取不到),须知这个本质部分地是主观和不可言传。
更有甚者,们在某个时期看到样东西,读过本书并不永远只和们周围事物相结合,它还同当时那个们忠实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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