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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他那样牙,或得承认,
早已用吻就会把他杀害,
不过他已死,他不曾用他青春和
缱绻;只怪命太坏。”
说完这话她立即晕倒在地,
脸上染上他淤凝血迹。3
白先勇在台大四年,“Adonis”这首名诗是定读过。“VenusandAdonis”是否读过不敢肯定(据闻选修“莎士比亚”这门课学生,学年读不到四、五种剧本)。但无疑,阿宕尼斯是他早期小说中个重要“原型”(archetype)。这个原型有同性恋倾向,所以不解风情也不耐烦女性纠缠,但即使他并非同性恋者,他也挡不住爱神维纳斯侵略式攻势,他会枯萎下去(像希腊神话中另位美少年Tithonus样),或被她长牙抵死。在阿宕尼斯世界中,爱与死是分不开,或者可以说每个追逐他女人,自命是多情维纳斯,但揭开真面目,却是利牙伤人野猪。和阿宕尼斯型少年外表上迥异而本质上有相似处是侏儒式干枯男人(《闷雷》中丈夫),他们或因先天不足,或因幼年期离不母亲、奶妈、女仆们包围,养成甘受女性支配、磨折习惯。他们可能是同性恋者,但从未经过同性恋考验,终生想在异性那里得到幼年时在母亲或奶妈怀里那种安全感。《藏在裤袋里手》中吕仲卿是这类典型最显著例子,他比他太太玫宝“还要矮半截,身瘦得皮包骨,眉眼嘴角总是那低垂着”。玫宝根本不把他当人看待,但他竟能在她辱骂冷待中得到些满足。他畏惧女人——“个痴白肥大女人臀部”对他是个恐怖象征——但离不女人,因为他永远是她姆妈独生子。
《玉卿嫂》是白先勇早期小说中最长也是最好篇。欧阳子觉得它结构“似较松散……好像作者有太多话要说,有点控制不自己似”。叶维廉在《游园惊梦》《代序》上也做相类似批评。《玉卿嫂》技巧上不如后期小说洗练,但不要忘记,故事中容哥儿才是小学四年级学生,位从小任性娇生惯养,看白戏,吃零食,晚上溜出门,除母亲不怕任何人大家少爷。他虽然在讲玉卿嫂故事,但他兴趣太广,注意力不可能集中,而作者正利用这个弱点,不特把容哥儿个性详尽地衬托出来,而许多看来不重要细节,在故事发展中自有其重要性。容哥儿讲这个故事,自然是在玉卿嫂死掉之后,至少隔两个月,甚至两年,但他还是个不懂事小孩,口气完全不像成年人。他对男女间冤孽式爱情还不甚解,他觉得它很好玩、奇怪,而且笼罩着种噩梦式恐怖。他故事交代得很清楚,但不知道自己也是促成这段孽缘悲剧下场关键人物。
在《玉卿嫂》里,白先勇并没有像不少欧美现代小说家样,根据个神话,首古老诗篇,刻意重写。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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