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内容,还是肯主动学习。
其次,对于跟别人争夺名次之类,自小就提不起兴趣,这也是原因之。倒不是矫揉造作,什分数啦名次啦偏差值啦(万幸是在十几岁时候,这种玩意儿还不存在),这类具体表现为数字优劣评价很少吸引。这只能说是与生俱来性格。虽然也不无争强好胜倾向(也因事而异),但在与人竞争层面,这种东西几乎从不露面。
总之,阅读当时在心中重于切。不必说,人世间远比教科书更刺激,内容深刻书应有尽有。逐页翻看这样书,会产生种实际感触,觉得那些内容随着阅读化作自己血肉。所以怎也提不起精神正儿八经地复习迎考,因为并不觉得把些年号和英语单词机械地塞进脑袋里,将来会对自己有什用处。不分条理、死记硬背下来技术性知识,会自然地随着时间流逝凋零飘谢,被某个场所——对,就是像知识坟场样幽暗之地——吞噬,不知所终。因为这样东西,几乎全都没有必要永远留存在记忆中。
相比之下,任凭时间流逝却能留存心间永不消亡东西,才更为重要——这话等于没说吧。然而这类知识却不会有什立竿见影作用。要轮到这类知识真正发挥价值,还得等上很长时间。十分遗憾,与眼前考试成绩不能直接挂钩。这就是即时见效与非即时见效,打个比方,就像烧水用小铁壶与大铁壶差别。小铁壶能很快把水烧开,非常方便,但是马上就会冷掉。相比之下,大铁壶虽然得多花点时间把水烧开,可旦烧开,就不那容易变凉。并不是说哪种更好,而是说它们各有用途与特长,重要是巧妙地区分开来使用。
高中念到半时,开始阅读英文原版小说。倒不是特别擅长英语,只是心想通过原文阅读小说,或者是想读尚未译成日文小说,于是跑到神户港旁边旧书店里,把按堆论价英文简装本小说买回来,也不管看不看得懂,本又本贪得无厌地乱读通。大概最初是始于好奇心,然后就慢慢“习以为常”,或者说对阅读外文书不再有抵触。当时神户住着很多外国人,又有个很大港口,所以常有船员来来往往,这些人成批地抛售外文书,到旧书店就能看到许多。当时读几乎都是封面花哨侦探小说和科幻小说,所以并不是很艰深英语。不用说,像詹姆斯·乔伊斯和亨利·詹姆斯那样高深东西,个高中生肯定是啃不动。但不管怎说,能把本英文书从头到尾大致读下来。须知好奇心就是切。然而要问英语考试成绩是否有所提高,那倒没有,英语成绩照旧不见起色。
怎回事呢?当时曾经冥思苦想过。英语成绩比好同学要多少有多少,可是在看来,他们当中大概没有人能把本英文书从头读到尾。然而却能顺顺当当开开心心地读完它。为什英语成绩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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