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想想,这丫头存在,就像每天都吃得馒头面条,并没有什出彩
七夕在喝醉酒时大喊“嫁人当嫁赵子龙”,几乎所有人都将这事视为笑话。那玉树临风、白马银枪赵子龙,怎会看上这个无是处猪肉妹?要知道,别说真定,全常山郡都不知有多少待字闺中姑娘将他视为梦中情人,赵家门槛几乎要被媒婆们踏平,怎也轮不到她朱七夕。唯不笑话她,大概只有胡姑姑跟锦袖,还有半眉,当然,她自己也不笑话自己,她从不觉得自己感情有任何问题。
“做这些事时候,自己高兴不就成。”七夕跟在他身后,脸上没见到半分沮丧,“又不是做买卖,总想要换回点什似。”
“姓赵连正眼都没看过你。”四喜点面子都不给她。
“谁说?”七夕立刻反驳,“十四岁那年,第天去街市上开铺……”
“求你,这段你都讲过五百次!”
“再讲次无所谓嘛!喂喂,四喜你别走那快,跟不上你!”
七夕十四岁那年发生事,关于那天她是如何被泼皮欺负,拿猪肉又不肯给钱,还打她几个耳光,关于英明神武白衣赵公子是如何路见不平,三两下将泼皮打得屁滚尿流撒腿就跑,共关于他是如何温柔地将摔伤她从地上抱起来送到医馆去,关于他脸孔在那个春日午后是多迷人心魄等等,他真是听到耳朵起茧子。
可是,也说不上为啥,就算她再怎执意重复,他心里也并不讨厌。虽然她好像总是做些让人无法夸赞事情,可她身上却莫名存着种温暖气息,让他这种历来孤僻沉默人,也能变得生动些。
他不太记得自己跟七夕关系是怎变得亲近起来,好像也没什特别事。第次见到她时,这瘦小丫头手拎个猪头,手提大桶洗好衣裳,健步如飞跑进闭花斋来。在他跟半眉来这里前,七夕几乎替胡姑姑包揽所有粗活,顺便负责在胡姑姑不在家时跟她老母亲聊天。与普通人家闺女比,七夕点也不怕生,头次见到他便把自己身家底细股脑儿交代出来,末还欢喜地拉着他起去给另条街上几户人家送切好猪头肉,亲热得好像跟他已认识十年八年似。之后几年更不用说,只要她来闭花斋,便是番热闹欢腾景象,她好像从不知累,也不知什叫不高兴。在四喜眼里,七夕就属于那种为别人累得半死还能哼小曲儿缺心眼。
不过,她也有彪悍时候。四喜曾病过次,发烧,头疼,吃不下东西。大夫开药,嘱咐个时辰服次,七夕便认真起来,整整夜守在床边,每隔个时辰准时喊醒他,逼他滴不剩地把那个苦死汤药喝下去,他不喝,她就捏住他嘴灌,点不含糊。如此结果就是,两天之后四喜康复,七夕却因为睡眠不足,切猪肉时走神,食指被弄个大口子,很久才愈合,留下道永久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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