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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解玉(12 / 27)

“四喜,唱得好不好听?”走着走着,七夕突然跳到四喜前面,倒退着走路。

“还好。”四喜目不斜视,“为那个赵云,把脸涂成猴-屁-股,丑死。”

“亏你还是干娘手下人,连最好胭脂都不认识!”七夕撇嘴,却点不生气,“听他说过,他最喜欢《战城南》这支曲,老早就学会。那天锦袖姐来闭花斋买东西,说最近他常与袁大人起到春更楼听曲喝酒,寻思着机会难得,便求着锦袖姐帮这个忙,让有机会把这支曲子亲口唱给他听。不曾想今儿晚上,锦袖姐真喊小厮来通知,说他们去春更楼,要快些去。哎呀,你不知道,紧张死!锦袖姐亲自给弹琵琶伴奏,老天保佑,他居然很喜欢!”

七夕越说越兴奋,没留神脚后边土坎,亏得四喜眼快,把拉住手。

“他赞是锦袖。”他松开手,“好好走路!”

个表情,足以令百花失色。

“刚刚你也在春更楼?”少-女大吃惊,像被人抓到小辫子,脸涨得通红。

“回家去!”他把拽起少-女手。

“先把锦袖姐送回去,这,遇到歹人怎办?”少-女不依。

“不用,家就在前面,怎可能遇到歹人?”锦袖笑着回绝,“快跟四喜回去吧。”

“可那是呀!”七夕毫不介意,眼睛里笑意都要淌出来,“反正,,他听,赞,圆满!他以后应该都很难忘记这个晚上吧?”

“有病。”四喜直截当地说,“你做再多无聊事,他也不会喜欢你。”

估计整个真定人都知道,卖猪肉朱七夕对民团教头赵子龙情有独钟,更有好事者说,曾听朱

“歹人?”四喜斜睨锦袖眼,别有深意道,“看,只要锦袖姑娘不做恶,已是大好。”

锦袖脸色微变,但很快归于无迹,她笑着告辞,临走前又对四喜道:“代问你师父好,上次他带来豆糕很好吃。”

定,走好。”四喜点头。

回去路上,四喜时不时看看身边这个不停傻笑、好像沉在场甜梦里丫头。

她叫朱七夕,十七岁,就住在闭花斋隔壁。四喜第次见到她时,她才十二岁,在这个应该拿着绣花针练女红年纪,她却握着把油腻腻刀,在她爹指导下,站在肉案前学习如何用最快时间切猪肉。朱老爹是街市上出名屠户,从不短斤少两,是个颇为厚道生意人。可惜在七夕十四岁那年,朱老爹病逝,临死前,他让七夕拜胡姑姑作干娘,也恳求胡姑姑代为看顾七夕。胡姑姑自然是答应,原本她想将七夕培养成闭花斋里推销员,可她很快就放弃,因为七夕很认真地跟她说,她喜欢卖猪肉胜过卖胭脂水粉。于是,七夕接手她爹事业,成真定县里唯个女屠户,生意还算不错。日子长,熟悉她人都管她叫“猪妹”,“朱七夕”这个名字倒是很少有人再叫起,除锦袖与四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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