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成就:封驳制度。
所谓“封驳制度”,就是皇帝指示,要经过z.府部门“给事中”审查,给事中认为没问题,才能下达。如果给事中认为皇帝想法不合理,则不给签字。《新唐书·百官志》说:“诏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皇帝圣旨有问题,给事中干脆直接在上面修改,退给皇帝,让皇帝重新考虑。这是个很大历史进步。们知道,在以前,皇帝旨意,无论臣子们是否理解都得执行。但是唐朝就不样,皇帝想法要经过大臣们审查,这样,皇帝犯错概率就大大降低。
这是对“秦制”重大修正,完全突破法家政治原则。们知道,法家在君臣关系上唯原则是“君为臣纲”,认为“君主必须超乎切批评之上”。《管子》说:“君臣共道则乱,专授则失。”
然而,封驳制度理论却是“君臣共治”,每个人都会犯错误,只有集思广益,政策才能合理,因此,大臣不能事事顺从皇帝,必要时定要敢于提出反对意见。唐太宗鼓励大臣们反对自己。他说,“人之意见,每或不同”,大家可以保持自己不同看法,“勿上下雷同也”,不用非得统思想。因此他要求*员们定恪尽职守,在有关国家大政方针上,定要帮皇帝好好把关,皇帝话如有不妥之处,必须要驳回。
这制度在唐代得到认真贯彻。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扩军,因为兵源不足,打算降低入伍年龄,征发年满十八岁者为军。当时魏征出任给事中,坚决反对。唐太宗龙颜大怒,写旨意强行下发,结果“征又不从,不肯署敕”。最终唐太宗认输,认为魏征说得有理,取消这个命令。
唐中宗时,“安乐公主志欲皇后临朝称制,而求立为皇太女”,在朝廷上下不可世,卢粲坚持两次封驳制书,直至获准。
唐代政治文明另个进步是完善谏官制度。谏官虽然古已有之,但是唐以前不仅谏官废置不定,而且编制也不固定。唐代谏官制度完善,谏官数量众多。[4]“左散骑常侍二人,正三品下。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谏议大夫四人,正五品上,左补阙二人,从七品上。左拾遗二人从八品上。”
唐代统治者主动培育诤谏精神。唐太宗说:“人言作天子则得自尊崇,无所畏惧。朕则以为正合自守谦恭,常怀畏惧。”有人说有权力就要任性点、潇洒点,为所欲为。却认为最好经常怀有敬畏之心,才能当好皇帝。有次,唐太宗弄到只很漂亮小猎鹰,正拿在手上玩,魏征来,要和皇帝商量事情。唐太宗怕魏征批评他不务正业,赶紧把这个小猎鹰揣怀里。魏征看,唐太宗衣服底下怎鼓鼓囊囊,肯定有问题,于是就故意说话说得长点,想看看到底怎回事。结果等魏征终于说完,走,唐太宗把衣服解开看,小猎鹰已经在怀里闷死。
因此,唐代谏官权力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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