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极”。然而到晚年,他却经常进行无原则滥赏。即所谓“赏宜从厚,从不肯使勤劳者稍有屈抑”。(《乾隆起居注》)嘉庆后来说:“近年皇考圣寿日高,诸事多以宽厚,凡军中奏报,小有胜仗,即优加赏赐;其或贻误军务,亦不过革翎中饬,有微劳,旋经赏复。虽屡次饬催,奉有革职治罪严者,亦未惩办人。”(《清仁宗实录》)
老年皇帝处理政务力图简明,但求清静。避免“烦扰”,减少麻烦,成为皇帝处理政务大原则,这在他壮年时代是不可想象。他希望地方官在地方上不要主动挑起矛盾,大处着眼,小处放过,以不扰民、不生事为要。在纠正*员办理文字狱扩大化倾向时,皇帝说,对文字过于推求,“滋扰闾阎”,“于吏治民生大有关系”。对民间宗教高压也有所减轻。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江西巡抚郝硕奏报,他破获起民间宗教案件,案中诸人,聚众吃斋念经,案情严重,建议皇帝严惩。郝硕本以为这篇汇报能得到皇帝嘉奖,没想到却被皇帝批评顿:“该抚既经查出,应将经忏等件烧毁,无令仍前吃斋念佛,使其改悔,不必过事追求,致滋烦扰。各省地方遇有此等案件,如果实系邪教传斋徒众及有违碍字句者,自应严行查办,灭绝根株;若止系愚民吃斋求福,诵习经卷,与邪教律办理,则又失之太过。所有案内人证即著概予省释,经卷等全行销毀。”从此之后,普通民间宗教案不再被当成重案,那些吃斋念佛善男信女们又可以自由活动,不免“人人感念皇上天恩”。
从乾隆十三年(1748年)起,皇帝核准死刑犯时直都从严把关,朱笔扫过之处,颗颗人头落地。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起,皇帝又回复到以前宽容、仁慈。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皇帝将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以来六千多名死刑犯都免死发落。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又将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来八千多名死刑犯免死。
放松法网同时,皇帝施恩手笔则更加宏大。乾隆末期财政并不十分宽裕,皇帝减免起税收来却并不心疼。乾隆五十五年,皇帝普免天下钱粮二千七百余万两;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普免八省钱粮;乾隆六十年(1795年),免各省当年地耗正粮千七百万两。真所谓“皇恩浩荡”,举国称庆。
当然,对百姓温和太阳,照在*员身上也样和煦。对于晚年出现些贪污*员,乾隆经常拖着不惩,或者以“不为已甚”为辞,加以宽纵。如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五月,内外文武大臣中竟有多人连续被革职、革任十余次而后却仍然留任原职者。(《清高宗实录》)
朝鲜使臣描述晚年乾隆政风变化时说:
皇帝近年颇倦,为政多涉于柔巽,处事每患于优游;恩或多滥,罚必从轻;多滥故启幸进之门,罚轻故成冒犯之习。文武恬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