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他“视如赤子”。
对于不守本分“刁民”,他则视如仇敌,必欲除之而后快。
应该说,民众斗争风起云涌是清王朝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种必然表现。经济总量扩大,经济结构变化,必然造成经济冲突和经济纠纷日益增多。在经济发展同时,民众政治意识、权利意识也同步觉醒,社会上出现些自发维权组织,这本是个正常社会现象,也是政治文明发展个难得契机。
乾隆年间,在地主与佃户经济冲突中,佃户们表现出越来越多组织性。他们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相互联系,用演戏、赛会、歃血、结盟方式团聚起来,有组织地和地主进行斗争。有地方出现铁尺会、乌龙会、长关会等组织。乾隆十八年(1753年),福建邵武佃农杜正祈等“结无赖子数十人,屡与田主搆难。恃拳勇,入市强横,久之党渐众,遂阴蓄异谋,人给铁尺,号铁尺会”。有地方还设立会馆,推举佃长,甚至组织武装,与地主们公开对抗。中国民间社会自组织性发展到个新阶段。
面对这种形势,乾隆第反应是恐惧。
在乾隆看来,“涓涓不绝,将成江河,萌芽不剪,将寻斧柯”。在乾隆时代,切民众聚集事件都被视为敌对事件。为防微杜渐,他必须在“群情汹涌之初”,“擒首恶以儆余凶”。乾隆规定,严禁民间结盟、罢市、聚众殴官,如果至四五十人,那“不分首从,即行正法”。
乾隆六年(1741年),户部宝泉局,也就是相当于今天财政部印钞厂两千多名工人,因反对工头克扣工资,停炉罢工。步军统领衙门出兵弹压,工人们“俱登厂内土堆,抛砖掷瓦喊叫”,官兵竟向手无寸铁工匠施放鸟枪。事后,乾隆帝还因为没有杀几个人而嫌官兵镇压不力,朱批道:“办理殊怯矣!此等刁民,即枪伤二何妨。”“此等刁风,甚属可恶……着舒赫德等严访为首之人,务必重处,以警其余。”
对于“刁民”自发组织起来抗税抗租行为,他更是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江苏崇明老施二抗税事件报闻之后,乾隆皇帝批示道:“此等刁风,不可长也,务获实犯奏闻。”此案最终处理结果是,“老施二依拟应斩,著监候秋后处决”。
乾隆十三年(1748年),苏州米商囤粮抬价,介布衣顾尧年和平到官府请愿,请求*员控制粮价,保证贫民能活下去。为表示自己对大清z.府恭顺,他特意“自缚双臂”,跪在地方官面前。然而秉承乾隆不许对主动提出权利要求百姓后退寸步这原则官府,竟然把顾尧年逮捕入狱。苏州百姓群情激愤,起来到官府要求释放顾氏,官府却大加镇压,连续逮捕三十九人。事情上报乾隆,奏折中“聚众”二字令乾隆大为警惕。他说“因近日聚众之案甚多,特命刑部定议,照陕甘刁民聚众之例,立即正法”。顾尧年等人因此被苏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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