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个多月,七月二十日,姗姗来迟黟县终于把最后篇申文交上去。
前面有吴琯、陈嘉策、陈履三员大将坐镇,黟县知县陈正谟就显得轻松多。在申文里,他心不在焉地重复遍前几位知县意见,然后说句略带萌感风凉话:歙县那大,就算减丝绢税,也不过是大江之上去掉条船而已;们黟县现在超级超级穷,再加哪怕点点赋税,那就和久病之人吃乌头样,根本扛不住呢!
于是在万历三年徽州,可以看到番神魔小说般盛况:六个县*员腾空而起,纷纷祭出法宝与神通,呈文如雪片般交相挥洒,肆意互喷,口沫四溅。六县乡宦们也在暗暗输送内力,支持知县们拼个你死活。
五县经过反击,和歙县堪堪战个平手。可是神仙们打架动静太大,结果当地民众全都被惊动。田赋事,对百姓来说最敏感不过。他们打听,立刻坐不住。赢还好,万知县输怎办?咱们不就平白要加税吗?
这可不行,得出把力,把声势搞得越大越好!于是在
以及抄没程辉祥、叶忠两个大地主田地。这些土地,都重新丈量造册,然后重新计算征税。
亏欠夏麦、抛荒桑园田地、抄没田地,这三项加在起,歙县新增赋税共是生丝10974.3斤。每24两生丝,折绢匹,所以总数是8779匹整,没有任何问题。(原始资料即如此。)
陈履调查成果,还不仅止于此。
歙县明明不产丝,为什要以生丝为赋税折色呢?
陈履考察下,发现歙县下辖登瀛、明德、仁礼、永丰、孝悌等几个乡里,本来是有桑园,其他五县则从来没有过。显然,生丝是歙县特产土贡。在洪武十年(1377年)、二十四年(1391年),永乐十年(1412年),成化十八年(1482年),这笔赋税数额都有调整。到弘治十四年(1501年),朝廷把生丝折绢比率,从24两调整到20两,但定额8779匹没有改动过。
虽然歙县现在不养蚕,得去外地买丝,但当年它明明可以靠自产。朝廷征丝绢税,只可能是从歙县收。
至于《徽州府志》上为何没提歙县原本有桑这件事,很简单,因为《徽州府志》是歙县籍*员带头修,当然得掺私货啊!
至于为什在《大明会典》记载里,只写“人丁丝绢”征于徽州府,没写独征于歙县,陈履解释就三个字——没必要。会典是国家级档案,只记录到府就够,没必要写到县这详细。更何况每府都有自己情况,拿外府例子来质疑本府,根本荒唐。
陈履回答,是目前为止五县反击中最犀利个。帅嘉谟就是当面辩论,恐怕也会感到非常棘手。
相比之下,同天交作业祁门县,申文写得极其乏味,无非老生常谈加哭穷而已。没办法,因为祁门当时知县开缺,申文由县丞刘守德代理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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