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将那双手套保管段时间。
但鉴定结果,无法确定手套是否曾用于搬运煤油罐。既然无法确定,也就不具备证据上价值,相信夫人也很清楚。
其他还存在几处就单纯火灾来说很可疑地方,但都缺乏决定性证据,无法为父子同归于尽说提供强有力支持。
虽然心有不甘,还是决定对这次案件就此罢手。事实上这也是客观因素限制,另外又发生起重大案件,不得不将精力转移到那里。
今后恐怕不会再有机会见面,希望您保重身体,尽快从悲痛中走出来。
迹和信封相同,写着如下内容:
现将保管很久物品奉还给您。这可以说是令孙遗物,想必会令您格外伤感,但这是们工作上要求,希望您能谅解。
昨天局里得出最终报告,让先从结论说起吧。这次火灾被判定为起因用火不慎引发事故,起火源头是楼中间雅和书房。最近这段时间天气比较干燥,类似火灾频繁发生,想必夫人您也有所耳闻。
但恕直言,个人无法认同这个结论。好几个疑问在心头挥之不去,其中最令怀疑点,就是在起火房间废墟里发现个装煤油斗罐。
关于这个问题,您作如下解释。
在署名后还有段附言:
又及最近接到起奇怪通报。二月十日,也就是案发当天,有人在动物园看到您二人身影。从时间上看,这是不可能事情,夫人您自己也说那天是独自外出购物,所以完全不吻合。们向那位通报者这样解释,但他似乎并不是很信服。估计他是看到个长相和您相似人吧。
读完后,把信纸递给沙也加。她迫不及待地看起来。趁这时候,查看下随信寄来那双手套,确如刑警小仓信上所言,手指部分有道咖啡色细纹。
“怎会这
您说,雅和嫌特地去地下室取暖炉用煤油太麻烦,所以经常在房间里备有个煤油罐。
们从原家务女佣仓桥民子那里也得到同样证词。
然而无论如何都难以理解。从火烧后痕迹来判断,雅和书房里陈设都是高档家具和日常用品,既厚重又雅致。在如此富丽堂皇房间里,放上个像煤油罐这样煞风景东西,即便是在不起眼角落,都是很难想象事情。
坦率地说,至今仍坚持最初直觉判断。是,就是那个曾经让夫人大发雷霆不祥推测—这场火灾很可能是父子俩同归于尽结果。
从现场找到佑介手套,也证实推理。在代为保管这双手套上,手指第关节和第二关节之间留下清晰咖啡色细纹。那明显是锈迹。为什会沾上这种锈迹呢?思考所有可能性,其中最有说服力就是,这是搬煤油罐时留下痕迹。那个煤油罐上有个细细金属把手,如果把手上生锈,戴着手套拎起煤油罐时,就会留下几乎相同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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