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在说服自己,尽量不再去想它。躺着时候,仰望天空,努力对它感兴趣。它变成绿色时,就是黄昏来到。再努把力,转移思路。听见自己心在跳动,不能想像伴随着这多年心跳声,有朝日会停止。从未有过真正想像力。但还是试图想像出心跳声不再传到脑子里那短暂片刻。即使如此,仍然是白费力气,黎明与上诉还是萦绕脑际。最后对自己说,最合情合理办法,就是不要勉强自己。
知道,他们总是黎明时来提人。因此,整夜全神贯注,等待黎明。从来都不喜欢凡事突如其来,措手不及。要是有什事发生,更喜欢有所准备,这就是为什只在白天睡睡,而整个夜晚都耐心地等候着日光照上天窗。最难熬是朦朦胧胧破晓时分,知道他们都是此时此刻动手。过午夜,就等着,窥伺着。耳朵从来没有听见过这多声音,没有分辨出过这细微声响。可以说,在这段时期里,总算还有运气,没有听见来提脚步声。妈妈过去常说,个人即使倒霉决不会时时事事都倒霉。每当天空被晨光染上色彩,新天又悄悄来到牢房时,就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因为,本来是可能听到脚步声,心本来也是可能紧张得炸裂。甚至,最轻微窸窣声也会使奔到门口,把耳朵紧贴在门上,狂乱不知所措地等着,听见自己呼吸粗声粗气,就像狗喘气声,因而感到非常恐惧,但终究心没有被吓得炸裂,又多活二十四小时。
整个白天,就考虑上诉。认为抓住这个念头中最可贵部分。估量所能获得结果,从自己思考中自得其乐。总是设想有最坏可能,即上诉被驳回。“这样,就只有去死。”死得比很多人早,这是显而易见。但是,世人都知道,活着不胜其烦,颇不值得。不是不知道三十岁死或七十岁死,区别不大,因为不论是哪种情况,其他男人与其他女人就这活着,活法几千年来都是这个样子。总而言之,没有比这更目然。反正,是去死,不论现在也好,还是二十年以后也好。此时此刻,在想这些事时候,颇感为难倒是想到自己还能活上二十年,这观念上飞跃叫不能适应。不过,在想像二十年后会有什想法时,只要把它压下去就可以,将来事,将来该怎办就怎办。既然都要死,怎去死、什时间去死,就无关紧要,这是显而易见道理。所以,上诉如遭驳回,就应该服从。不过,对来说,困难是念念不忘“所以”这个词所代表是逻辑力量。
这时,也只有在这时,才可以说有权利,以某种方式允许自己去作第二种假设,即获得特赦。麻烦是,必须使自己血液与肉体,不要亢奋得那强烈,不要因为失去理智狂喜而两眼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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