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在酒吧后面个隔间里坐下,位矮个女招待迅速送来他最爱和可乐。“男孩”丹尼低头看看杯子,然后抬头望着脸。
“正在戒酒。”说。
“很有道理。”
“猜是吧。”—棒槌学
“老。岁月不饶人哪。你住离这儿还不到英里远,但们多久没见?别怪话糙,比乌龟王八辈子都久。”
“你变化不大。”
他端详会儿。
“你也样,”他说,但听上去言不由衷。这个怪人发出声音竟是再正常不过男中音,且没有任何口音。你本以为他会发出菲利普·莫里斯旧商业广告里约翰尼那样声音。
他问:“你直在这带?还是特意来找?”
电话。他看上去像是大学生。他大声问这儿是否有个叫钱斯人。没人回答。盯着酒保。即使他知道这个名字,也没表现出来。甚至无法确定他是否听见。
本该在去过每个酒吧玩这个小把戏,也许会有意外收获。但花三个小时才想到这个主意。
是个侦探。在曼哈顿到处喝可乐,却找不到个该死皮条客。在找到那个狗娘养之前,喝那多甜东西,牙都要掉光。
酒吧里有台自动点唱机,张唱片刚结束,另张唱片才开始,是西纳特拉歌,打动,让想起些什。把可乐放在吧台上,叫辆出租车,奔向市中心哥伦比亚大道。
在第七十二大街拐角下车,往西走半个街区,到普根酒吧。这儿顾客中,非洲后裔不如白人教父多,但无所谓,不找钱斯。找“男孩”丹尼·贝尔。
“先去普根酒吧。他们告诉你或许在这儿。”
“很荣幸。当然,你来纯粹是为看看老朋友。”
“不全是。”
“们干嘛不找个桌子坐下?们可以聊聊过去时光和死去朋友们。你来这儿有什事?”
“男孩”丹尼偏爱这些酒吧都在冰柜里备瓶俄罗斯伏特加酒。他就喝这种酒,并喜欢冰,但他酒杯里不放叮当作响会稀释酒冰块。
他不在。
酒保说:“男孩”丹尼?他刚才还在。去顶尖酒吧看看,穿过哥伦比亚大道就是。他不在这儿,就在那儿。”
没错,他在那儿,就坐在酒吧最里面吧椅上。虽然数年未见,但他变化不大,认起来不难。“男孩”丹尼双亲都是黑皮肤黑人,他容貌很像他们,但肤色不同。他是个白化病人,苍白得就像只白鼠,十分矮小瘦弱。他自称身高五英尺二英寸,但总是觉得他谎报大约寸半。他穿着银行家常穿那种条纹三件套和件长久以来难得见老式白衬衫,领带黑红相间,颜色黯淡,黑色皮鞋光可鉴人。回想起来,从未见他不穿西装,不打领带,或是穿破旧皮鞋。
他说:“马修·斯卡德。上帝,只要等得够久,什人都会碰见。”
“向可好,丹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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