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半,埃文河畔萨克斯比村庄里夜色开始降临。
布伦特已经决定晚点下班。除修剪草坪和除去杂草,他还要给五十个不同品种玫瑰花摘掉枯萎花朵,精心修剪紫衫枝条。他把独轮手推车推回原处,把各类工具在马厩里归置好,这才绕过湖边,进入空旷丁格尔幽谷。他沿着条小径往前走,不远处就是教区牧师住宅,再往前走就是摆渡人酒吧。摆渡人是村里第二家酒吧,就坐落在号公路上。
当他走到森林边,忽然听见身后有动静,他不由得回头望去。他眯着眼睛,视线穿过沉沉夜色,把府邸上上下下地打量遍。层有几团灯光,但是没有丝毫响动。据他所知,马格纳斯爵士独自在家。小时前,他开车回到村里,但是他妻子当天去伦敦。她车还没有开回车库。
他看见个人沿着小路正向府邸大门方向走去。那是个男人,独自人。布伦特视力很好,况且明月当空,但他还是无法确定那个人是不是村里人。这名访客戴顶帽子,遮住大半边脸颊,所以难以辨认他身份。他走路方式有些奇怪,佝偻着背,专挑隐蔽处走,似乎是不想被人看见这晚还来拜访马格纳斯爵士。布伦特纠结要不要回去看看。不久前,府邸刚遭贼,就在葬礼当天,每个人都提心吊胆。如果穿过草坪,用不片刻就能回去检查下切是否安好。
他还是决定算。毕竟,谁来派伊府邸拜访根本不关他事,而且,想起今天下午他和马格纳斯爵士对话——马格纳斯爵士对他说那番话——不管是对他还是他妻子,他都不想效忠。他们不曾照顾过他,在他们眼里,他做什都是理所当然。布伦特从早上八点开始工作,直到半夜,数十年如日。他们从来没有说过句感谢话,支付薪水又实在是少得可笑。他般不会在非休息日喝酒,可他每次要去喝酒时候,就会在口袋里装十个先令[1],买点炸鱼和薯条,再喝几品脱[2]酒。摆渡人酒吧就坐落在村子尽头。那是家破败不堪酒吧,远没有女王军队酒吧那安静古朴。他是这里常客,大家都认识他。他总是坐在靠窗那个位置。在接下来几个小时里,他也许会和酒保说上几句话,不过这对于布伦特而言,已经相当于场交谈。他把访客事情抛之脑后,继续往前走。
二十五分钟后,他来到酒吧,而在这之前,他又经历场奇怪邂逅。他走出树林时候,个孤零零、衣衫略微有些不整女人向她迎面走来,他认出她是汉丽埃塔·奥斯本,牧师妻子。她定是刚从家里出来——她家就在前面不远处,她应该是匆匆忙忙就离开家。她披着件浅蓝色男式防风大衣,大概是她丈夫衣服。她头发乱蓬蓬,脸心不在焉。
她也看见他。“哦,晚上好,布伦特,”她说,“这晚出来。”
“要去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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