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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番外 二十年(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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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侧福晋身份嫁给胤禛,得封太后;当今天子是她抚养长大,是她开蒙启智,对她亲如母,敬如师;以女子之身,影响朝政数十年……这切,在旁人看来,已经宛若传奇,但在她心里,她这辈子做最最不起事,却是五岁时将人痘带到这个世界,误打误撞让那个人在这个世界多停留二十年……

那个人啊……如果他还活着,这世界现在会变成什

慈宁宫,太后刘氏靠在软垫上,半眯着眼,似睡非睡。

小宫女站在她身后,双柔白素手在她头上不轻不重按揉着,外面南戏班子还在唱着才子佳人戏码,婉转悠扬曲调儿,仿佛将人带到烟雨蒙蒙江南水乡——那唱小生小姑娘,平日里看着傻乎乎,可唱起曲儿来,声音却清澈温暖,似含着万千柔情,听心都要化

刘氏有些无聊想,这丫头但凡是个男,就凭着这把嗓子,也不知道能吸引多少女孩儿家……若换在现代,天王巨星也做得

讲真,单从唱功上来讲话,和这些三四岁就在鞭子威胁下吊嗓子练功角儿比,后代明星歌手啥那都算业余选手——唱歌之前先得九年义务,三年高中,四年大学呢!

九年义务,三年高中……想起这些熟悉又陌生词儿,刘氏嘴角不由泛起几分笑意,却又渐渐黯淡下来,总归是回不去,多少年过去,她连对那个世界记忆,都已经退色成张张放久黑白照片,怎看都看不真切。

依稀记得那个时候,自己是不喜欢听戏,她欣赏不来那咿咿呀呀、不紧不慢调子,只是后来却不知是因为这个时代属于女人娱乐项目实在太少,还是受那个人影响,她渐渐也喜欢上,并能品出几分味儿来——忽然想起四爷曾说过,那个人根本就不懂这个,听戏全然是为催眠,不由唇角微微翘起,带着几分酸涩几分唏嘘几分自嘲想,自个儿也不是在什地方都不如他嘛!

刚来这个世界时候,她曾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主角,她志得意满,雄心勃勃:她五岁稚龄就研制出牛痘之法,让大清摆脱天花恶疾困扰,以此让父亲以区区汉人太医之身封侯,跻身于权贵之列;她十岁就结交未来最大赢家胤禛,暗地里替他打理生意,挣无数银子;天地会总舵主陈拙,和她相交甚笃……

也怪不得她那个时候险些被冲昏头脑,这些,可不都是女主套路吗?

那个时候,可真是年轻啊!刘氏轻叹声,虽然自以为是不少蠢事,但现在想来却没什懊恼,倒是怀恋多些,那个冲动任性、根筋傻丫头,也随着她青春,去不返啊……

若是换现在她,即使再来次,恐怕也再懒得要这“轰轰烈烈”人生,而是会随随便便找个人嫁,吃喝玩乐混辈子吧?但也许,只是也许,如果下辈子,这世界上还是有那个人话,她也许,会更加奋力飞起来,好让他能看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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