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啊。天亮起床,吃两颗水煮蛋,在两块软绵绵小麦面包上放乳酪,拿到暖炉上烘,再配昨晚吃剩两片香肠、鸡胸肉,吃完以后喝杯啤酒。」
这早餐还真丰盛,她是吃得很高兴才写下来吧。话虽如此,这真值得留存百世吗?罗伦斯往赫萝看,她跟著闹别扭地转向边。
「早餐以后,在浴池吵闹客人要咱送酒过去。看他们那醉,就拿快要不能喝葡萄酒掺蜂蜜给他们喝,结果他们以为是高档货,喝得好不开心,赏给咱七枚上头有戴著荆棘冠雄性侧脸铜币……七枚?」
罗伦斯错愕往赫萝瞧,看得她得意洋洋。
「荆棘冠……是丘金铜币吧,那样顶多才四枚耶……」
赫萝孩子似动手藏,而罗伦斯难得架住她,抢走桌上纸。
想抢回来,但在罗伦斯远离椅子以后就不追下去。
「你写什不敢让看东西吗?」
「才没有!」
「那就不用怕啦……话说,你写得还真密……这些要抄到羊皮纸上啊?」
「唔。」
赫萝嫌没趣而嘟起嘴巴,罗伦斯无奈叹息。
「还有,不要老是拿著纸笔到处跑,太显眼。」
「唔唔……」
第二次低吟,和先前不太样。
这方面话题自然很敏感,嫉妒吃醋劲道也不是贵族千金比得上。
要是有个年轻女孩姗姗而来,打老板娘宝座主意,罗伦斯就得为自己生命安全和怎安抚赫萝伤透脑筋。光是想像,就让人浑身无力。
因此,恐会在村里传开流言是天大麻烦。
「嗯……」
说什都得赶走想抢猎物人不可。
「因为是咱亲手送呀,要付运费吶。咱可没说是高档货喔。」
「……」
确是客人自己误会,而商人本来就会为增进葡萄酒风味而绞尽脑汁。
例如用蜂蜜增甜,以生姜
赫萝每天拿著到处晃,是用破布做成便宜纸张。上面都是备忘和草稿,晚点会誊写到羊皮纸上。羊皮做纸坚固耐用,甚至遭遇火灾都有可能留存,可供赫萝读上好几百年。
「呃……你字还是样丑……」
「汝少贫嘴!」
赫萝捏撮吸墨用沙往罗伦斯丢。
她手很巧,字迹却练不起来。这是因为视力比人类差,看不清细节缘故。
「如果只是写当天发生事,睡前花点时间就行吧?」
可是赫萝却从早晨起床到夜里上床都牢牢抓著纸笔,刻也不放手。
「大笨驴,那样说不定会漏掉很重要事耶。」
「又不是每天都有那重要事……对,今天给看下。」
「唔,走、走开,快住手。喂,大笨驴!」
赫萝以这种表情思索片刻,不耐烦地往罗伦斯看。
「那咱要怎做?当别人面咬汝吗?」
赫萝轻轻抚摸罗伦斯手,往他拋媚眼。
明明自称贤狼,却很喜欢这样故意捉弄罗伦斯。要是露出受不表情,反而逗得她更高兴,所以要冷静处理。
「正常就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