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该死在恶臭脏污哥谭下水道里。像条被活活打死疯狗,尸体旁围满肥大老鼠,最终被啃剩具斑斑白骨。
小丑枪杀戈登妻子,将他女儿芭芭拉——充满正义感和热情蝙蝠女孩——残害到终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小丑用撬棍毒打个孩子至死。当他把杰森·陶德尸体抱出废墟,这个孩子几近不成人形。
这个疯子所做切,就是为
现在,他脊背上外骨骼,已经拆到第四节。
布鲁斯正在体会重新掌控躯体感觉,学着重新用手指操控刀片,给自己刮干净胡茬。
不过他故意将刀片压深些,在下巴上割出道血痕。然后靠近镜子,评估伤口愈合速度。
镜中男人脸在渐趋年轻。
唯有那双幽蓝眼睛,是苍老。
第三天,他鬓间丝丝白发,就已经全变黑。
这张饱经风霜容颜,就像回溯魔法样,慢慢抚平皱纹、隐去深重黑眼圈,将表层那些狰狞灼伤抹除。
布鲁斯·韦恩那张夺目俊美容颜,正在点点重新展露。
但这对他不重要。
真正重要是,他开始拆除自己脊背上,那些开始生锈外骨骼装置。
萨沙大治愈术,在第3天就已经展示出不凡效果。
反抗军首领赤着上半身,手撑在洗手台上,微微偏着头,在盥洗室用刀片刮脸。
他与自己士兵们同吃同住,要想再过从前那种精致生活,基本上已经不可能。
但布鲁斯·韦恩并不需要时间适应。他在早年游历时候,就已经习惯饱经磨难日子。
镜中男人脸,原本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十岁。
“吉姆。总在想,如果还能再有次机会。”
第三年年初,他坐在吉姆·戈登病床前,说出他埋藏已久、且永远不可能再提段话。
“——在这切发生前,会亲手杀掉小丑。”
小丑。他该死。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比他更想要让小丑死。
他身体比任何人知道。
都要糟糕百十倍。
当布鲁斯脱离外骨骼动力装置时,他基本等同于个无法移动瘫痪病人。
他握拳,行走,坐立,战斗,每个从运动神经传递而来指令,都已无法被自己躯体接收。
他成个挂在外骨骼装置上肉架子。所以也曾认真考虑过,让自己成为钢骨那样半机械人。
持续高负荷战斗,和不断服用强化药,不可能给他人类躯体任何缓冲时间。
第年,他真实身份就已经被公开。但渐渐地,不再有人记得,他们沉默强悍首领,曾经也是哥谭大名鼎鼎贵族公子,招蜂引蝶布鲁西宝贝。
在切都还没发生时候,他正联伙伴,总是很讨厌跟他同出席宴会之类场合——那代表着所有漂亮妹子目光,都会被布鲁斯抢走。
“你会发现他这人还是戴面具讨喜点,”哈尔出离愤怒地评价过,“真。”
现在大治愈术正在他体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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