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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生日(2 / 6)

她想要知道为什自己生下来就低人等,就直努力读书,然而在小姐这里看到《女戒》之类,直告诉她,女人天生就低人等。

而她并不认同。

后来,小姐出嫁,嫁给个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离经叛道念头,她家小姐却是个非常传统女子,她不会讨好人,学肚子规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让小姐做出改变,但小姐反过来训斥阿秀,疏远阿秀,而阿秀,她则是有幸读几本姑爷放在家中书,有幸看些报纸,开拓眼界。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

大众报编辑部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花。穆琼这次写《丝乡》比之前《流浪记》受欢迎多,又让大众报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很多……在他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丝乡》完结。”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总共四万字稿子给李总编。

“这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跟《流浪记》样长,结果……竟然这快就完结?“新书写什,你有想法吗?”

“已经有。”穆琼道:“新书是以个女子为主角,名字叫《蜕变》。”

不错。”傅蕴安忍不住道。

“那是,毕竟现在有喜欢人。”穆琼笑道。

傅蕴安心里动。穆琼非常会说情话,他总觉得自己有点招架不住。

然后他就被亲口。

穆琼亲人,又道:“蕴安,今天要去趟大众报编辑部,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

可惜是,她并不能掌控自己人生。

她长得极为漂亮,又爱读书,这引来小姐忌惮,小姐怕她抢夺自己丈夫,就把她嫁给个管事儿子。

这本书,穆琼暂时就写到这里,阿秀人生刚刚开始。

“你这书,定有很多人喜欢,当然,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喜欢。”李总编看个开头就道,这书里阿秀是非常讨人喜欢,而她说些话,也让人深思。

比如,阿秀曾经劝自己小姐读书,她觉得,读书肯定是有用,要不然那

《蜕变》这本书主角,是个出生农村女子,名叫阿秀。

她从小命苦,因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后来,为凑钱让她弟弟可以上学,她被父母卖给大户人家做丫鬟。

因为她长得不错,年纪又合适,最终得以陪伴他们家小姐。

小姐有机会读书认字,但并不喜欢,阿秀却非常喜欢。

直记得,她小时候,他们村里最德高望重周爷爷说过,想要改变命运,就要读书,书里什都有。

“好。”傅蕴安道。

穆琼收拾下就离开,而穆琼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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