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议论,穆琼并不知道,但他要是知道,定会告诉这些人,这是因为代入感问题。
《留学》是部代入感挺强小说,但《求医》不是,而现在这篇《流浪记》……它代入感,兴许比《留学》还要强点。
这个故事,完全是从豆豆角度去看这个世界。
穆琼已经写两篇文,拥有很多粉丝,不过他新文到底刚开始刊登,开头又没有什爆点,因此大家虽然看,但没有讨论太多。
倒是《求医》和《在百年后》,讨论人越来越多。
他晚上住在桥洞里,被蚊子叮咬,但点不生气,反而对蚊子道:“还饿着肚子,你们倒是先吃饱!真羡慕你们!”
报纸上,依旧只刊登三千字,而这短短三千字,就已经给读者展现个聪明伶俐,乐观开朗流浪儿童生活。
豆豆面对苦难生活,没有丝毫抱怨,而恰恰就是这样个孩子,反而更让人心疼。
再多有趣事儿,也不能掩盖这孩子直在挨饿。
郑维新看完遍,又看第二遍。
仔细看起来。
《流浪记》写,是个无父无母,在外面流浪孤儿。
这个孤儿名叫豆豆,他开始其实有个幸福家,可惜遇到土匪,父母都没,他就开始要饭为生。
而故事开头,是他路来到上海,见到这个繁华城市。
这个故事,是穆琼看到那个死在大年夜孩子之后写,他写这个豆豆时候,总是想起那个孩子。
今天报纸上,甚至还刊登某位知名人士写这两篇文读后感,这位在自己写文章里,将《求医》和《
“昨天看《在百年后》,当时觉得楼玉宇文虽好,但比不上《在百年后》,可现在……又觉得他写小说更好。”郑维新个同学道。
“倒不觉得,依看,还是《在百年后》更胜筹。天幸文风用词非常特别,可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写出来。当然,楼玉宇文虽然比不上他,但跟别人比,已经非常好。”
“这篇《流浪记》给感觉,跟《留学》有点像。”
“也这样觉得,看《留学》,仿佛经历江振国人生,看《求医》,看到却只是被撕开残酷现实,但这《流浪记》……它又让开始经历豆豆人生。”
……
他想写是流浪儿童艰难生活,偏又希望自己笔下豆豆能过得开心愉快过得好。
因此,豆豆是个个特别开朗流浪儿童,他跟其他那些流浪孩子都不样,他总能在艰苦生活里,找出不样乐趣来。
穆琼是从夏天开始写,小说开篇天气热很,刚到上海豆豆被晒得难受,就摘柳条,编个柳条帽子戴在自己头上,兴致勃勃地逛起上海来……
这篇文写得非常欢快,豆豆想法更是与众不同。
他很饿,不得不去翻找别人扔掉东西,从中寻找食物,但他称呼自己这种行为为“找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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