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永远都会记得那天晚上。
(3)芙殇
说实在芙公主真是个牛人,具体表现在她和洛王心心相映那多年竟然没让个人知道这件事。毕竟以皇后当年在后宫中说不二江湖地位,如果洛王不愿意,实在不认为皇帝会逆皇后意为太子举办这场婚礼。毕竟芙公主已经没有什不起家族背景,除这个公主身份,还没社会关系扎实,就算她嫁给李洛,也没什大不。而以对太子解,这个人虽然偶尔有点不着调,但也绝不是洛王那种抢不到小白兔就要把小白兔摔死人。
只可惜,洛王并没有向皇后争取,芙公主也没在赐婚当日表达出明显不满情绪,阖宫上下喜气洋洋,太子也是满脸春意。当时已经是太子跟班中员,每日鞍前马后照顾十分得力,再加上打小跟在太子身边情分,俨然已是太子宫话事人。这次婚礼对太子十分重要,对来说也是样,发动遍布各宫各位娘亲爹爹群策群力,妄图将太子这场婚事办得滴水不漏。
然而最大那滴水还是露,芙公主挂在那棵梧桐树上,舌头吐长长,脸都已经紫,真是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想她若是知道自己死之后这
片刻,也追着洛王走,那名宫人溜小跑来到太子身边,幅要吓昏过去样子喊道:“呀!太子,您膝盖伤,这都流血,奴婢马上去找医官。”
太子当时穿着身松绿色小袍子,还没园子里花高,张小脸脏兮兮,眼睛却亮像星星。他歪歪扭扭坐在地上,望着皇后和洛王背影,默默愣好久,随即满不在乎推开前来扶他宫人,自顾自爬起来,拍拍身上土,斜着眉说道:“瞅你吓那样子,这是红药水,本太子自己滴。”
他拿袖子狠狠擦两下,便不再理会,背着手踱着步,像是个小大人,边走还边嘟囔道:“李洛这个混蛋,打架就找女人,老子就不爱跟他玩。”
他瘸拐走着,姿势竟跟十分相似,顿时让生出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熟悉感,连忙赶上前几步扶住他。他侧过头来看眼,皱着眉问:“你是谁啊?”
他这句话真让很伤心,他可能已经忘今天早上就是送他只兔子,然后正是那只兔子引发今天晚上这桩血案。可是没办法把这番话说出来,只得憋着气道:“送太子回宫。”
他冷笑着问:“你不怕挨打吗?”
也怒,脖子梗道:“怕个鸟?”
他愣,随即哈哈笑起来,说道:“喜欢你,跟走!”
就是这句话,是,就是这句话,让在以后无数个日日夜夜反复回想,每次想起来都觉得甜蜜。纵然当年们都还是个毛孩子,而他连到底是男是女都没搞明白。
所以那天晚上就这样扶着他,他在左边瘸拐,在右边瘸拐,们起走起走,走份外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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