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自己喜怒不形于色本事终会被幼童废掉。慢慢走到书桌边,垂眸盯着字帖,忍俊不禁感觉才略微消散,他吩咐道,“会磨墨吗?帮磨墨。”因是被放逐,路上又遇见几次暗杀,他身边随从早已死死逃逃,只有两名护卫活下来。当然,这只是明面上。
“会。”有姝相当自信。他毫不胆怯,更不拘谨,挺着小胸脯走到书桌边才发现,自己虽然技能满点,但身高不够,莫说磨墨,便是踮起脚尖也看不见砚台放在哪里。伸长脖子看又看,踮起脚尖绕又绕,他耳根点点染上红晕,只觉得自己尴尬恐惧症都快犯。
少年专心致志临帖,仿佛无所觉,但眼眸中清冷早已被浓浓笑意取代,左拳更是习惯性放置在唇上。两名护卫不停抖动肩膀,嘴里发出噗噗短促笑声,这是哪里来幼崽,太滑稽。
有姝力持镇定,耳根却早已红透,吭哧吭哧搬来张椅子,放在书桌边,然后手脚并用爬上去,终于看见砚台。他清清嗓子,随即侃侃而谈,“磨墨要轻重、快慢适中,姿势必须端正,务必保持持墨垂直平正,要在砚上垂直地打圈儿,不要斜磨或直推,更不能随意乱磨。柳公权有所谓‘笔正’,磨墨也是如此,心正墨亦正,墨若不正偏斜,既不雅观,磨出墨也不均匀……”
有姝觉得很有必要让少年见识到自己博学和能干,否则很难洗刷之前呆傻印象。这位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他保命符,必须牢牢抓紧,最好能达到形影不离程度。能与主子形影不离人,绝对是心腹中心腹,这便是他奋斗目标。
感觉墨水够用,有姝将墨条擦干净,放置在旁晾干,然后挺着小胸脯看向少年,眼睛亮晶晶,格外有神,偏偏脸上毫无表情,似是十分严肃。
少年看他眼,嘴角微微抽动,又看眼,又抽抽,这才把左拳抵在唇上,闷声道,“磨得不错。”但急于表现自己,急于得到认同小模样却更为有趣。
有姝暗松口气,依然站在凳子上,背着手,肃着脸,像是随时在等待命令。其实伺候人这种活,上辈子他已经干习惯。为留在研究所,他十岁便开始当勤杂工,那些科学家大多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上厕所、吃饭和睡觉,什都要别人帮忙,久而久之便锻炼出来。
少年虽然出身尊贵,但脾气却很温和,要求也不苛刻,这份工作反倒比有姝想象中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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