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越大,在他身上已经进行投资也就越多,她为完成抚养幼儿这项任务所要付出代价就越少。即使幼儿仍旧很幼小,但试图从她初期投资中保存些东西,对她可能仍是有利,尽管她必须以加倍努力才能喂养这个幼儿,因为雄性个体已经离去。幼儿体内也有雄性个体半基因,她可以在幼儿身上发泄怨恨并把幼儿抛弃,但这样做对她来讲并不是件愉快事情。在幼儿身上泄怨是毫无道理。幼儿基因有半是她,而且只有她自己面对目前困境。
听起来似乎自相矛盾,对有被遗弃危险雌性个体来说,恰当策略是,不等雄性个体抛弃她,她先离开他。即使她在幼儿身上投资已经多于雄性个体,这样做对她仍可能是有利。在某种情况下,谁首先遗弃对方谁就占便宜,不论是父亲还是母亲,这是个令人不愉快事实。正如特里弗斯所说,被抛弃配偶往往陷入无情约束。这是种相当可怕但又非常微妙论点。父母方可能会这样讲:“孩子现在已经长得相当大,完全可以由们当中个抚养就可以。因此,假定能肯定配偶不会也离开话,现在离开对来说是有好处。假使现在就离开,配偶就可以为她或他基因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他或她将要被迫作出比现在正在作出还要激烈得多决定,因为已经离开。配偶‘懂得’,如果他或她也离开话,幼儿肯定会死亡。所以,假定配偶要作决定,对他或她自私基因将是最有利话,断定,自己行动方针是,最好先离开。因为配偶可能也正在‘考虑’采取和完全相同方针,而且可能来个先下手为强,随时抛弃!因此,尤其应该先离开。”这样父或母是会主动抛弃对方。这种自独白,和以前样,仅仅是为说明问题。问题关键是,自然选择有利于首先抛弃对方基因,这仅仅是因为自然选择对随后抛弃对方基因不利而已。
们已经讲雌性个体旦被遗弃,她可能采取些行动。但所有这些行动总有点“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之感。到底雌性个体有没有办法减轻由于其配偶首先对她进行剥削而造成损失程度呢?她手中握有张王牌。她可以拒绝交配。她是被追求对象,她是卖方。这是因为她嫁妆是个既大又富有营养卵子。凡是能成功地与之交配雄性个体就可为其后代获得份丰富食物储藏。雌性个体在交配之前,能够据此进行激烈讨价还价。她旦进行交配,就失去手中王牌——她把自己卵子信托给与之交配雄性个体。激烈讨价还价可能是种很好比喻。但们都很清楚,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有没有任何相当于激烈讨价还价某种实际形式能够借自然选择得以进化呢?认为主要有两种可能性,种为家庭幸福策略(thedomesti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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