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它们现有子女存活数,它们目标同们提倡节制生育本来目标恰好背道而驰。
育养雏鸟是件代价昂贵事情。母鸟在制造蛋过程中必须投入大量食物和精力。为保存它生下蛋,它需要付出大量劳动去筑巢,这也可能是在其配偶协助下完成。母鸟要花几个星期工夫耐心地去孵化这些蛋。雏鸟出壳后,母鸟就要累死累活地为它们弄食物,几乎得不到喘息时间。们已经知道,大山雀母鸟在白天平均每30秒钟就要往鸟巢衔次食物。哺乳动物,如们人类本身,进行方式稍有不同,但繁殖作为件代价昂贵事情——对母亲来说尤其如此——其基本概念是相同。显然,如果母亲将有限食物和精力资源分给太多子女,结果育养子女反而更少,倒不如开始就谨慎些不要贪多为好。她必须在生育和抚养之间进行合理平衡。每个雌性个体或对配偶所能搜集到食物和其他资源总量,是决定它们能够抚养多少子女限制性因素。按照拉克理论,自然选择对每窝最初孵卵数(每胎产仔量等)进行调节,以便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有限资源。
生育太多子女个体要受到惩罚,不是由于整个种群要走向灭绝,而是仅仅由于它们自己子女能存活下来越来越少。使之生育太多子女基因根本不会大量地传递给下代,因为带有这种基因幼儿极少能活到成年。
现在再来讲讲野生动物。拉克关于每窝孵卵数论点可以推而广之,用于瓦恩–爱德华兹所举其他例子:领地行为、统治集团,等等。以他和几个同事对红松鸡进行研究为例。这种鸟食用石楠属植物,它们把石楠丛生荒原分成块块领地,而这些领地显然能为其主人提供超过实际需要量食物。在发情期早期,它们就开始为争领地而搏斗,但不久,失败者似乎就已认输,不再进行搏斗。它们变成流浪者,永远得不到块领地,在发情期结束时,它们大部分都要饿死。得到繁殖机会只有拥有领地动物。如果个拥有领地动物被射杀,它位置很快就会为先前个流浪者所填补,新来主人就进行繁殖。
这事实说明,不拥有领地动物生理上是有繁殖能力。们已经看到,瓦恩–爱德华兹对这种涉及领地极端行为解释是,这些流浪者“承认”自己失败,不能得到繁殖证明书或许可证;它们也就不想再繁殖。
表面上看,用自私基因理论似乎很难解释这个例子。这些流浪者为什不而再,再而三地想法把领地上占有者撵走,直到它们筋疲力尽为止呢?看来它们这样做不会有任何损失。但且慢,也许它们确会有所失。们已经看到,如果领地占有者旦死亡,流浪者就有取而代之机会,从而也就有繁殖机会。如果流浪者用这样方式承继块领地,比用搏斗方式取得这块领地可能性还要大,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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