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者只是为蜂群工作雌性工蜂。每个雌性掘土蜂都是自行其是。它整个生命都是为为它幼虫提供食物以及庇护。通常来说,个雌性开始会在树干中打出个较长圆孔,其底部则是个挖空洞穴。接下来她会出发去捕获猎物(对金色掘土蜂来说就是蚂蚱或长角螽斯)。当它找到猎物时,它会先蜇伤猎物而使其麻醉,再将其拖回自己挖掘洞穴内。在积累四到五只蚂蚱之后,它会把卵孵在最上面,然后将孔洞封死。卵进而孵化成幼虫,以那些蚂蚱为食。顺带说句,把猎物麻醉而非杀死是为防止其腐烂,使其在幼虫食用时仍然是活着,因此也是新鲜。正是因为类似姬蜂也有这种可怕习性才促使达尔文写到:“不能说服自己相信个仁慈且万能上帝会有意创造姬蜂这样明显故意以活毛毛虫喂食幼虫生物……”他也许也可以用法国厨师煮活龙虾以保持其风味作为个例子。让们回到那个雌性掘土蜂故事,它是很独立,除在同区域还有很多其他雌性也在独自地干着同样事情。其中些会直接占用其他蜜蜂挖好洞穴,而不是辛辛苦苦地再挖个。
简·布罗克曼(JaneBrockmann)博士是在黄蜂领域珍妮·古道尔(JaneGoodall)。她来自美国,和同在牛津工作,她带来汗牛充栋般数据,记录两个完整种群生活中几乎每个事件,而这两个种群中每只雌蜂都有着单独标记。这份记录是如此完善,以至于能够很清晰地画出每只黄蜂个体时间预算。时间是个经济学商品:在生活某方面花费多时间,能花在另方面时间就少。格拉芬把们叫到起并教会们如何正确地思考时间损耗及繁殖利益。们在新罕布什尔种群雌蜂间发现个真实混合型ESS证据,尽管们在另个密歇根种群里无所获。大体来说,新罕布什尔黄蜂们要挖掘自己巢穴,要侵占其他黄蜂所挖巢穴。根据们解释,因为有些巢穴被挖掘者所遗弃因此是可用,所以黄蜂能从侵占中受益。尽管侵占个巢穴不需要付出太多努力,但侵占者很难知道该巢穴究竟被遗弃与否。那接下来几天它都会面临双重占有风险,也许到头来它回来时发现洞已经被封死,它所有努力就都付之东流——因为另外那个占有者已经产卵并且获得所有好处。如果在个种群中侵入数量过多,可用洞穴就会变得稀少,双重占有概率也会增高,这样就值得挖洞。相反,如果许多黄蜂都在挖洞,大量洞穴使得侵占变得有利可图。在个挖掘和侵占差不多有利种群中会有个临界侵占比例。如果实际比例低于该临界比例,自然选择倾向于入侵,因为可用限制洞穴数量十分充足。如果实际比例高于临界比例,可用洞穴就会产生短缺,自然选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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