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4章 收宠(3 / 4)

温彻斯特看出叶迟犹豫,提着他颈后皮毛放进自己怀里,带他回到自己山洞。那只炎狼竟还远远跟着他们,尖尖耳朵半垂着,只是畏惧龙身上强大威压才不敢跟得太近,留在龙穴外林子里徘徊。

走到洞口时,叶迟还悄悄回头看炎狼眼。温彻斯特自然发现小动作,回到房间后,就把他举到自己面前来劝导:“你不敢相信那只白尾炎狼,就是因为本身实力太弱。要是实力足够强悍,不用任何手段就能压制住对方,也就不必担忧他有主人或是其他东西。”

这话说得极为中肯,叶迟连连点头,等着他说出有效解决方法。温彻斯特也不负他期待,不卖关子直奔主题:“你能力是吞噬和借用,所以就要在这两方面上下工夫。你吞噬能力无法转为魔法和斗气,而且速度较慢,在真正遇到危险时用不上,

也不敢抬头——他身上还什都没穿呢,幸亏这只炎狼毛长,肚皮上白毛正好翻起来,埋住他最关键部分……

就是埋住,这姿势也够丢人!叶迟眨眼就变回小熊猫,四条腿在狼腹上站稳,才抬起头对温彻斯特打个招呼:“想在你那儿住几天,不知怎就被这只炎狼盯上,你帮看看它是学生魔宠吗。”

叶迟自己不懂魔法,看不出这狼身上有没有魔法契约,温彻斯特这样大师却眼就能看透,答道:“确是魔宠,而且是魔宠蛋孵出催生种,大概有两岁多,还算是幼仔。但没感觉到你用过龙族魔法,是体内那种‘精气’不够吗?”

点也没有,不过叶迟不打算跟他说,暂时也不打算再多吸点来。温彻斯特然地笑笑,伸手折断炎狼身边竹竿。

叶迟轻盈地从狼腹上跳下来,也帮着他处理那些竹子。卡在竹丛里炎狼翻身起来之后,就瑟瑟地伏在地上,比叶迟身体还大头颅小心地凑到他身边,用湿漉漉鼻尖拱拱他,发出委屈呜呜声。

看来,倒还挺像个大狗,还是条威风凛凛英俊狼狗。叶迟抬起前爪摸摸它鼻尖,又试着往鼻梁上摸摸,摸着摸着爬到它头顶上,张开前腿四面划拉。炎狼也老老实实趴着,再没有之前威风和杀气,摆出完全顺从姿态。

温彻斯特低下头,正好看见小熊猫像人样轻抚狗头笑而不语,嘴角也忍不住微微挑起:“这只炎狼已经完全臣服于你,你倒是可以带着它当作仆从。”

叶迟有点惊讶:“它不是有主人吗?又是只魔宠,怎可能收服别人魔宠。”

何况这只狼主人和他小主人结仇,将来肯定会再命令这狼对他,甚至对埃文下手,怎养也养不熟。叶迟目光微微发冷,按着狼头利爪越发用力,盘算着要不要干脆断绝这个祸根。

“魔兽和普通野兽不样,它们也是有独立思想。这只小东西已经表示臣服,将来就算有主人命令,它也不会真对你造成威胁。”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