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阳光很温柔地洒在校园草坪上,个大约16岁男孩子闭目躺在鲜绿草地上,嘴里叼着根长长草须,晃着腿在哼着歌。大概是太舒服,男孩子不知不觉睡着。偶尔飞过两个草屑,他不耐烦地擦擦脸,露出张俊美阳光面孔。
“程世……程世……醒醒,该去广播……”
“嗯?”程世猛地坐起身,睁着朦胧睡眼四处望望,又看看眼前人,呼出口气又接着躺下。巩志着急,使劲将程世拉起,程世睁开只眼,趁巩志不注意,往他脚下勾,巩志结结实实地摔在地上。
“哈哈哈……”程世拍拍身上草屑,哼着小调朝远处得意地走去,巩志在后面瘸拐地跟着。
程世来到校园广播站,里面设备陈旧,但已经是那个时候少见。程世很规矩地坐在个木板凳上,对着个裹着布小话筒清晰地朗读着:“传播知识空间,沟通情感桥梁,展示才华舞台,大家好,这里是校园广播,是高二4班程世同学。今天为大家朗读是“青春”,昨天,勾勒宏伟蓝图是青春;今天,编织崭新风景亦是青春。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明智。回眸过去,憧憬未来。再看看当代铁路人儿,样青春年华……”
程世声音飘荡在校园每个角落,那时候女孩子有剪着齐耳短发,有梳着麻花辫,吃过晚饭都整整齐齐地坐在离教室不远台阶上听广播,有人还拿着个小本子在那里记着笔记,摘录广播里传出来好词好句。
没有人不认识程世,他被成为“校园才子”,不仅声音好听,长得也是少见英俊。平时学校五四搞联欢,程世又当主持人,又唱歌跳舞,早就成为个公众人物。再加上平时喜欢和人交朋友,在远近各所学校都小有名气,平时别学校举行什活动,都会来找程世要求他帮忙。
巩志在另外所高中读书,从小和程世起长大,对于程世这个朋友,巩志历来都是引以为傲。程世经常去巩志家吃饭,那时候巩志家比程世家阔绰些,巩志父母也很喜欢程世,经常“儿子,儿子”地叫。程世也经常在巩志家住就住好几天,程世家里也没什意见,因为程世有2个哥哥,2个妹妹,生活本来就拮据,能少副碗筷家里人没什不乐意。
“这个叫程世傻小子指不定哪天得逮着他……”厉中信狠狠咒骂声,从床上利索地蹦起来,点起根烟在窗前**似地抽着。听着外面声音,他太阳穴突突地跳着,表情阴冷。什东西!天天大中午吵人睡觉,显摆自己有副破嗓子,整天念叨那几首破诗。
厉中信20岁,职高毕业,在那个时候职高比高中相对要好些,可以安排工作。厉中信被安排在家机床工厂做工人,没做两天就待不下去,和厂长打三回架,还找伙人抄厂长家。厂长告到镇上去时候,厉中信早就坐火车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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