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个案子,整个作案过程呈现标准‘有组织能力罪犯’特征,像是完整个人,唯独在些细节上,却遗漏、矛盾。这不是很奇怪吗?
同样,也不是双重人格。因为如果是司徒熠双重人格交替出现,跟合伙作案效果应该是样。
那就只剩下第三种可能:其中个人格是假,是凶手伪装出来、想要误导们。另个人格,才是真相。而你刚才说——细节,才是真相。”
两人静静凝视着彼此,韩沉不发言,只用那双隽黑眼紧盯着她。她则把身子往白板上靠,跟他样抄手站着,眼睛里闪过极其明亮光:
“之前就直觉得,这案子太顺。套用薄靳言教授句话:这个案子‘标准得像教科书样’。犯罪现场留下每条行为证据:开着好车诱拐受害者;长时间虐杀;护士服情结;红酒与牛排;四个月前与警察冲突……都能帮助们勾勒出幅标准‘有组织能力’罪犯画像,并且每条都清晰指向司徒熠。
止最大悖论。”她说,“如果凶手是司徒熠,审讯已经证实,他是个非常冲动易怒人,情绪波动很大。既然四个月前,被警方请回警局趟,都能导致他改变作案模式、公开挑衅警察;那这次们把他当成嫌疑人盘问天夜,必然会造成他情绪更大起伏,他会变得非常愤怒、怨恨、扭曲和激动。
在这种情况下,他对受害者虐待手段,理应变得更残忍、更花样百出,尸体验出伤势应该更重。
可是却没有。小姚刚才说,尸体伤势跟以前差不多,就像是标准化作业出来。这说明什?犯罪手法稳定,代表情绪稳定。凶手昨晚非常冷静——这跟司徒熠情绪和性格是不符。”
“嗯,有点道理。”韩沉说。
锦曦:“岂止是有点道理?”
综上所述,虽然得出结论十分匪夷所思,却是目前唯合理解释——
这不是典型有组织能力画像案件,这是次模仿画像杀人案件。凶手,学习和模仿教科书上有组织能力罪犯特点,然后绘制出司徒熠画像,进行杀人,从而嫁祸给司徒熠。
而能够做到这切人,只有邵纶。”
她声音顿挫有力,见韩沉依旧沉默
韩沉微微笑:“继续。”
锦曦又将之前找出些悖论点圈出来:“怕麻烦”、“省事”、“批次化”、“不够私人化纪念品”……转身望着韩沉:“情绪问题,再加上这几点悖论,分明指向另个人人格。而宗连环案件里,出现两个人格,有三种可能性。”
韩沉挑眉看着她。
“、凶手是两个人。”她微笑道,“但这个案子里,这种情况不存在。
因为如果是合伙作案,即使两个罪犯有主次之别,他们性格特征和标记行为,也会同时出现在主要犯罪过程中,譬如个爱鞭打,个爱剥皮;或者个负责虐杀环节,个负责绑架受害者以及处理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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