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哲子对此也不乏耐心,让自己二叔沈克出面,将各家问题个个予以回答。比较让沈哲子感慨个问题是,各家居然对于商盟设立市监请求朝廷派*员任命这个问题居然有太多疑惑。大概时人已经习惯但凡谋划什事情,都有意无意忽略朝廷因素。
但对沈哲子来说,商盟由经济领域逐渐扩散到政治领域,是个必然过程。因而在开始便获得政治上合法性,是相当重要。以后商盟发展,必然避免不官商勾结手段,绝对不能留下这样个漏洞,而被敌对者加以利用对商盟施加打击。
筹备良久,终于在七月下旬,商盟得以成立。在吴兴郡守虞潭并几郡名流见证下,各家在吴兴郡治乌程签名立约。今次
经过将近半个月忙碌,关于吴中商盟细则章程终于拟定出来。
吴中商盟是过往这数年沈家发展个汇总,也是沈哲子未来计划极为重要个环节,因而他态度也是很认真,从开始就希望能做到尽善尽美,不让人诟病怀疑。
章程拟定出来之后,沈哲子便让人分发给早已在龙溪等得望眼欲穿吴中各户人家。并且在正式立约前,也给各家解和询问机会,允许各家在立约前提出疑问,并将这些疑问分类整理,将各家召集起来统作答。
虽然商盟是面对整个吴中招股,但相对而言,还是吴兴人家最为踊跃。方面是因为沈家在吴兴影响力和公信力最大,另方面则是因为吴兴市场交易最为频密,各家已经习惯互通有无并因此得利。
至于其他地方人家,则因为仍习惯于自给自足庄园经营,虽然也有货殖牟利需求,但较之吴兴这些人家却还不够踊跃。在他们看来,自家生产货品自有贩运售卖渠道,花高价去买个商盟股份,也实在有些多此举。
沈哲子也并不急于草创之初便将吴中所有人家网打尽,眼下商盟还仅仅只是个采购、运输和销售联合体。但如果发展顺利话,影响力逐渐攀升,不只能够掌控市场,还能够调节各项物资产量产业结构,最重要是能够掌握定价权!
虽然这些影响力尚需要长久经营才能够实现,但旦势成,所爆发出来能量之大绝对可令人瞠目结舌。掌握商盟主导权,说是白身三公都不为过!
旦到那时候,那些再固守自家庄园田亩,满足于户经营自产自销人家,温饱或可维持,但想要大富大贵则已经不可能,甚至原本乡土民望都会被逐步蚕食打压,丧失士族在乡土中优势基础。
在正式立约前三天,沈哲子召集有意入盟各家,将各家疑问集中起来作答。
时下士风自由散漫,对未知事物并不畏如蛇蝎,这给各家接受商盟这新生事物个前提。但若让他们即刻就完全接受理解商盟这构架,则又未免有些强人所难。各家关注点都不样,完全为之解惑则不啻于将这章程从头到尾再详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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