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愈发流畅,除却墨痕几点,又见旁黑笔愤然批曰:非人所为!
红笔批曰:人之常情
……
红笔批曰:彼时
她又有些不好意思道:“兄长考科举,在他边上玩。”
说得好像她兄长识字就能并玩到她脑子里去。实在是太堕落。
不由得想起初见时她灰蒙蒙脸,以及蒙些泥尘却依旧不改翠色翡翠玉珠,还有那件花里胡哨看起来很阔气大红袍子。她被装点得像个花瓶,小号那种。
可惜不管如何,只是个医修,甚至最好不应出手救凡人,免得沾上因果。只负责救她于死地之中,而对于她人命途,做不也不想做主。
到底将她甩在那方小镇上。听得身后脚步路滴滴答答像是在小跑,不依不舍地追着,但是脚程肯定比不上身为修道之人。听到她委屈声音,又急匆匆跑阵,似乎是摔跤。
后来想,丢得远些,照着她那黏人劲头……免得找回来,故而去送送她还是很有道理。
“这些酒楼饭馆,杂货铺子,常有人手短缺,你可以此为生。”
她抿着下唇,眉梢撇下来,看起来对这些东西很是陌生,路过间酒楼时,她有些吃力地认着招牌上字,但似乎还认不怎齐全。
“你不识字?”
头次感觉离谱。
修车轮子并没有太多兴趣,露出大失所望神色,“想你回答第个,你叫什名字啊?”
“身子好,你就该离开。”垂着眉眼整理今日功课,“这里不养闲人。”
和她本无瓜葛,也不求她还报救命恩情,因此知不知道名字没什。
她茫然:“去哪里?”
天大地大,无处不可以去。有个手艺,谋个差事,别把自己饿死就好。
但愿这次没把腿再摔断。
两人距离拉得愈发远,侧眸最后看眼,她站在原地孤零零地与相望,抬起衣袖使劲儿地擦着眼角,哭得山崩地裂。
好手好脚,身上还有值钱物什,怎看也算不上绝路。
就此打止。
言不发地回太初境,权当没有遇见过这个人。
“没人要认。”
“洗碗、扫撒类活会吗。”
“不会。”
“你以前在家里每日干些什?”
她真诚地告诉:“玩。”
思绪微微顿,忍不住瞥她眼——看这不中用样子,很难不把自己饿死。
但已经救活她次,总不能救上辈子。
她总该去过自己生活。
说到这里,也是样。
那天不由分说地将她撵下山。说到底已经仁至义尽,自己都没想到有这个闲工夫把她送到太初境山脚下处不受战乱侵扰小镇。有什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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