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会学会。”李小龙说。
就这样,薇薇安意识到自己输,她不愿与心爱女儿断绝母女关系,最终后退步:“如果你们定要结婚,必须在教堂里举办仪式。”
薇薇安好些年不去教堂,但如果她女儿要结婚话,婚礼必须神圣合法。薇薇安自认是家族历史记录者,她有家中所有人出生、婚礼以及死亡详细记录。因此,她女儿婚礼也必须被正规记录下来。
琳达和李小龙同意在教堂举行婚礼,并很快与西雅图教会牧师约定好时间。1964年8月17日,牧师主持这略显仓促仪式。没有鲜花。琳达穿着件无袖棕色碎花连衣裙,李小龙穿着他那套在香港定制西服,那是他最喜欢衣服。[190]木村武之是李小龙伴郎。琳达身边只有她母亲和祖母两个人。那位保守基督徒叔叔直接开车回埃弗雷特,拒绝参加婚礼,其他家人也没有到场(李小龙去世大约10年后,琳达再次见到那位叔叔,他
贝女儿怀孕。”
令人惊讶是,这发现并没能改变这家人想法。“你为什不推迟年结婚呢?”家庭成员试图说服她,“或者先把孩子生下来,看看你有什感受。”他们宁愿琳达成为位单身母亲,独自抚养私生子,也不愿她嫁给这个游手好闲中国男人。
琳达明确表态:“不会再等。”
时间点点过去,泪水和指责声不断涌现。她叔叔提议带她开车出去透透风,跟她单独讲讲道理。她叔叔自认是位虔诚基督徒。“这样做违背上帝旨意,”他在车上对琳达说,“上帝不希望种族混合。你这是在犯罪。”
“上帝爱他所有孩子。”琳达毫不示弱地回答道。
她叔叔引用《申命记》第七章第三、四节内容,继续劝解道:“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女儿嫁他们儿子;也不可叫你儿子娶他们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侍奉别神,以致耶和华怒气向你们发作,速速地将你们灭绝。”
“不相信这点,”她平静地说,“在上帝眼中,人人平等,上帝命令们要平等对待每个人。”
“如果你这样做,”她叔叔警告她说,“你会被赶出家门。”
如果说周六家庭会议已经非常不愉快,那周日干预就更糟糕。“真是非常可怕天,”琳达回忆道,“整日都在以泪洗面。”任何劝说借口都消失。所有争论都在遍遍上演着。这是场意志较量。家人威胁她要将她扫地出门,琳达坚称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改变她想法。为能跟李小龙在起,她竭力与家人抗争。她不会为任何人而放弃他,即便是她家人。“已经决定,就不会被任何人说服。”
她母亲有些疲惫和沮丧,她试图极力劝阻李小龙:“你不要娶琳达。她不会做饭,更不知道如何打扫卫生,也不会熨烫或缝纫。她什都不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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